烟台首件集体商标“庙岛群岛望夫礁”获注
来源:烟台大众网 编辑: 2012-06-04 15:45:00
费三元
大众网烟台6月4日讯 (通讯员 王经纬 张端宜 记者 张雪松) 近日,长岛县工商局指导申报的“庙岛群岛望夫礁”获准注册为集体商标。这是长岛县工商局大力实施商标兴岛战略取得的又一重要成果,同时填补了长岛县乃至烟台市集体商标注册的空白。
近年来,该局立足工商职能,结合海岛特点,创新工作思路和模式,以注册集体商标为着力点,全方位引领和扶持长岛渔家乐这一特色旅游产业的蓬勃发展。经过深入调研,确定了位处庙岛群岛的连城村,作为申报渔家乐集体商标的试点。通过与连城村委会领导和渔家乐经营业户进行广泛交流和沟通,2010年12月,指导连城村确定了商标的名称、设计、制作、注册类别、所需要提交的材料,并积极协调民政等相关部门,帮助成立了渔家乐旅游服务专业合作社和连城村渔家乐旅游协会,制订了章程,帮助发展协会成员60余户,做好了商标申请的前期筹备工作,2011年4月,正式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报了“庙岛群岛望夫礁”集体商标的注册申请。
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帮助和指导商标所有人做好对该集体商标的使用和维护,对使用该集体商标的餐饮、住宿服务进行全方位的跟踪管理、监督检测,培育和打造在国内外市场上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品牌,进一步促进海岛旅游服务产业的健康发展,推动国际休闲度假岛建设。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