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游泳做好"三点"健康防护 防疾病发生
来源:烟台大众网 编辑: 2012-07-19 08:47:00
费三元
大众网烟台7月19日讯 (通讯员 正毅 曰雷 记者 胡昌辉 实习生 李鑫) 记者今日了解到,伴随着三伏天和学生暑假的到来,作为烟台市民喜爱的体育运动项目之一,游泳将迎来一个高峰阶段。烟台市疾控专家提醒,夏季游泳应做好“三点”健康防护,预防疾病的发生。
疾控专家介绍,游泳场所是供公众游泳和夏季纳凉的特殊公共场所。在炎热的夏季里,人工游泳池使用人数骤然增多,游泳者拥挤在同一个泳池中,人均占有池水容积极为有限。同时,泳者在游泳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将汗、尿、泥土、细菌、病毒等带入池水中,使池水中的氯化物、尿素、硝酸盐、氨氮、细菌、病毒等大量增加,使池水不断地受到污染,导致游泳池水水质恶化,成为传播疾病的场所。一旦发生,众多游泳者会患“池病或游泳病”。
据了解,近年来,由于泳池水不洁而对泳者健康造成的危害时有发生。红眼病(急性传染性眼结膜炎)的爆发流行,就是在公众最熟悉的游泳场所,因水质受到污染所致的一种介水传染性疾病。
为了防止在游泳中传播和罹患各种疾病,保护广大游泳者的身体健康,烟台市疾控中心专家提醒,公众在酷暑炎热的夏季游泳,尤其在人工游泳场所游泳,应注意“三点”。首先要进行预防性健康查体。为了保护他人和自己,广大游泳爱好者在进入人工游泳池游泳前,必须先取得游泳健康合格证明。患有肝炎、心脏病、皮肤癣疹(包括脚癣)、重症沙眼、急性结膜炎、中耳炎、肠道传染病、精神病等患者和酗酒者不要进入人工游泳池游泳。其次,查看泳池水是否符合要求。进入人工游泳池,泳者要认真观察游泳场所的通道及卫生设施清洁状况,环境和池水温度适宜情况,公示的水PH值、游离性余氯等是否符合国家卫生要求,池水有无油膜、漂浮物及异味,池壁有无藻类生长。同时,不要到池水未经净化消毒,供游泳者的水质不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标准》,以及有关部门正在卫生整改的场所进行游泳。再次,严格遵守游泳程序。进入人工游泳池游泳前,要按游泳卫生管理流程,认真做好在淋浴室,冲去体表的污垢,在浸脚消毒池,对脚部进行严格消毒等准备工作。不要把与游泳无关的物品带入游泳场所,严防和避免交叉感染。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