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录用计划及招考职位
具体计划及招考职位见附件1、2、3、4。
七、其他
相同职位归并招考的录用人员,必须服从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统一分配,否则取消录用。
县(市、区)、乡机关招考工作的具体事宜,请咨询当地县(市、区)级公务员主管部门。
报考公安、监狱、法院、检察院、工商、地税、质监系统公务员的有关事项,请查阅有关《招考简章》。有关《招考简章》及本次招考的信息发布,请登录烟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查询。
本次考试,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公务员管理机构、公务员考试命题组等名义举办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或追究责任。本简章有关问题解释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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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35-6785079 6789101
市公安局 0535-6297132 市司法局 0535-6244730
市工商局0535-6081034 市地税局 0535-6631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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