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分配岂能被“特权”绑架
来源:大众网-生活日报 编辑: 2012-08-25 10:08:00
费三元
根据2009年出台的《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配售管理办法》,社会普通居民提出的保障房申请由居委会和建设局负责资格审查和房源分配,公务员则由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这种保障房分配多轨制被民众诟病已久,也与中央要求的“公平分配”原则相悖。试图用一句轻描淡写的“误解”敷衍了事,民众肯定不会买账,因为“多轨制”已经触动社会公平之痛。
公务员和大学教师群体能够申请保障房吗?当然可以,保障房分配原则上不对申请者的职业设限,只要符合条件即有权利申请。但必须强调的是,公务员和大学教师绝不是目前最需要保障房的群体,因为在当前的社会资源与社会财富的分配格局中,他们享有的福利待遇本来就普遍高于社会平均水平。如果将这些“吃财政饭”的人纳入保障房体系,甚至让他们享有“特权”,保障房的意义势必大打折扣,众多底层民众也会因此产生不平衡感。
遗憾的是,保障房分配领域这种多轨运行的体系,并非只存在于厦门一地。在保障房顶层制度缺失之下,很多省市都出现了搭保障房便车的案例,个别地方的保障房几乎成了福利分房制度寿终正寝之后的替代品。
保障房制度是为社会福利兜底的一项好制度,中央有关部门此前也多次强调要把保障房建设成果转化为惠民成果,但有的地方在分配过程中却把“好经念歪”了。
从这个意义上讲,保障房多轨制牵涉的不仅是民众对一套房子的期待,更关系到社会公平这个核心命题。普通民众可以接受保障房目前供给不足的现实,可以接受通过正规程序排队等消息,但不能接受保障房分配存在两套甚至多套不公平的“游戏规则”。毕竟,如果规则是公平的,那些真正需要保障的底层民众尚有一线希望;而如果规则本身出了问题,保障房只会“看上去很美”。
随着各级政府加大对保障房的投入,保障房这块蛋糕越做越大,想通过各种方式来“抢”蛋糕的人也会越来越多。中央有关部门在重申严守保障房公平分配这条“生命线”的同时,还应在充分调研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给出一些具体的指导意见并制定严格的问责机制,尽快清理保障房分配过程中的种种乱象,正本清源,护卫社会公平。(汤嘉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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