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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 记者 崔荔媛 通讯员 孙胜楠 烟台报道
近日,芝罘区司法局审理了一起因当事人不服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而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
案件中,芝罘区人社局以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超过法定期限为由决定不予受理,但申请人认为年初的新冠疫情应属于法定不可抗力,阻碍了交通及人员流动,申请人不能按期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属不可抗力影响,且超期时间不长,不论从法理还是人情方面均应给予一定的时间宽限。
详细审核了案情后,考虑到本案时间跨度的特殊性以及申请人作为外来民工法律意识的欠缺,结合了最高院印发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中对诉讼实效的规定,复议机关联系了被申请人及第三人用工企业,对本案进行多方沟通调解。最终芝罘区人社局在综合考量了多种因素后,本着《工伤保险条例》保障受伤职工权益的原则和精神,最终决定自行撤销之前对申请人的《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至此一起涉及工伤认定的行政复议案件通过调解顺利结案。
今年以来,芝罘区行政复议工作推行“复议+调解”模式,对于存在调解可能的案件及时化解,在坚持当事人自愿、合法、诚信的前提下,多次运用调解方式化解行政纠纷,调解结案率高达30%以上,努力实现行政争议高效和谐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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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科技厅下发《关于公布2019年度技术转移先进县的通知》通知,此次为省科技厅首次开展山东省技术转移先进县(市、区)创建活动,芝罘区名列其中,为烟台市获批三个山东省技术转移先进区之一。[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