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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的音乐教育

来源:艺术中国   编辑:乐音   2015-01-25 15:32:00   作者:乐音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标志着一百多年来民主革命的胜利和一个新的历史时期的开端。半个世纪以来中国社会政治、经济、文化艺术的发展,都发生了空前深刻的变化。尽管由于种种主客观原因,在发展的过程当中走了很多弯路甚至是错路,但回过头来,看着这一串串稚嫩蹒跚、崎岖不平的脚印,多数人会宽容地说:“进步还是蛮大的嘛。”本节要说的,即建国初的十七年。

    这一时期中国音乐发展的基本特征是从战争转向和平建设,而且是在东西方对立的、半封闭的状况下进行的全面建设。战争年代,我国在较长时期内被分隔为“国统区”和“解放区”,有时还要分出一块来为“沦陷区”。这两支有时是两支以上的音乐家队伍随着人民共和国的成立而胜利会师了。当时除了少数在台湾及港澳的音乐家们仍被隔绝在完全不同的政治条件下之外,大多数中国的音乐家都以极大的热情投身于社会主义新音乐文化的建设中。连年的兵火战乱,到处都是千疮百孔。虽然百废待兴,但人们的精神面貌饱满向上,音乐文化方面的各项工作,均呈生机勃勃、欣欣向荣的气象。

    1953年10月,中国音乐家协会宣告成立,这是我国音乐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早在1949年7月23日,该协会的前身--中华全国音乐工作者协会就已经成立了。主席为吕骥,副主席是马思聪、贺绿汀。作为群众性的专业团体,它团结了全国各民族音乐家(包括作曲家、歌唱家、演奏家、理论家、教育家、词作家、音乐活动家等),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洋为中用,古为今用”、“推陈出新”的方针,为繁荣和发展我国的音乐事业,满足人民群众文化生活的需要而进行着创造性的劳动,在很多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1985年5月召开的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建立了新的领导机构,主席是著名音乐家李焕之,吕骥、贺绿汀为名誉主席。协会下设有创作委员会、理论委员会、民族音乐委员会、表演艺术委员会、音乐教育委员会、社会音乐活动委员会和对外联络委员会等机构,经常开展各类学术活动,组织创作、演出,对外交流,各项工作井然有序。

    从20世纪初到30年代中期,普通音乐教育(主要是中小学音乐教育)始终是音乐界最关心的一个方面。抗战爆发之后的十余年间,由于连年的兵荒马乱,发展和提高中小学音乐教育处于无暇顾及的状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普通音乐教育恢复了它在整个国民教育中的地位。但从全国范围来讲,中小学音乐教育的发展一直跟不上客观形势的发展。原因之一是在教育方针上对美育教育重视不够。另外,中小学的发展速度令人吃惊,而合格的音乐师资队伍的建设相差较远,原先的很大一部分有经验的老音乐教师由于种种原因在建国后反而离开了教学第一线。这种不平衡现象持续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由于对美育教育重视不够,也使得师范音乐教育在整个师范教育或艺术教育的发展中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具体表现为:从全国师范教育的全面布局中建立的音乐系科太少;少数师范音乐教育机构的体制不稳定;从全国音乐人才的分布上讲,绝大多数集中在专业音乐院校和音乐团体,而留在师范音乐教育岗位的、有经验的教师队伍少得不成比例。

    专业音乐教育相对较好。1949年冬在天津、上海首先建立了中央音乐学院和上海音乐学院(初名中央音乐学院上海分院)。1952年经全国大专院校院系调整后,又相继在沈阳、成都、天津、西安、广州、武汉等地分别建立了音乐学院(名称稍有出入),1964年在北京又成立了中国音乐学院。这些专业音乐院校的系科设置大致相同,一般有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演唱、演奏(中外乐器)等,有的还设了音乐学、指挥、歌剧等系科。当时为了使专业音乐教育走上正规化道路,基本上采取了借鉴苏联经验的方针,并有计划地聘请了一批苏联或东欧的有教学经验的音乐专家来华授课。同时,我国也向这些国家派出留学生。这些措施的实施,为国家培养了一批高水平的音乐专门人才,也提高了音乐院校的普遍教学水平。

    (20世纪的中国文学艺术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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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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