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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填补了空白”还是“被过度吹捧”?

来源:音乐周报   编辑:顾 琼   2017-01-06 13:15:00   作者:顾 琼

  《音乐周报》近期发表了一篇对《音乐教育的起源与创立》的批评文章,称该书“被过度吹捧”。批评文章居高临下,火力十足,大有将外国作者、译者、主编兼及该套译丛一举横扫之势,读来不禁令人寒噤。笔者作为一名基层音乐教育工作者,也曾认真研读该书,窃以为称其“填补空白”并不为过,主编及译者的评价客观,并未“吹捧”,何论“过度”?倒是这篇批评文章以“警醒世人”之势,恣意铺排,令人咂舌。

  《音乐教育的起源与创立》是否专业?

  在世界范围内,学术研究成果在同行专家、国际专业学会的认可是最具专业性与权威性。《音乐教育的起源与创立:义务教育阶段音乐学科的跨文化历史研究》一书,是由国际音乐教育学会专业学术组织认定的学术著作。该书由国际音乐教育学会主席瑞典蓝德大学教授哈肯-朗德斯托姆写序推荐,国际音乐学会学会历史常务委员会主席玛丽-麦肯锡支持(并撰写爱尔兰部分),由国际音乐教育学会历史常务委员会两位委员、英国著名的音乐教育史学家戈登-考克斯与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罗宾-史蒂文斯副教授主编,各章内容来自13个国家音乐教育史学者对本国义务教育阶段音乐教育早期历史的研究成果。

  若按批评文章所论,难道这4位作为国际权威专业学会的资深学者丧失了判断力?这13位学者的研究都毫无价值?如果专业学会推荐的都不可信,那么读者、译者还能相信什么?如果这4位国际音乐教育学会核心人物都如此“随意”,如此不“专业”,将一本有“诸多错误”的书推荐出版,那么“国际音乐教育学会”以及批评文章所推崇的曾在中国举办过的“世界音乐教育大会”又算什么?

  《音乐教育的起源与创立》是否具有翻译的必要?

  从当下来看,国内音乐教育学界译著不在少数,但“音乐教育学的译著”不等于“外国学校音乐教育研究的译著”。已有的音乐教育学研究成果中,以音乐教育学理论为最多,而推介外国学校音乐教育研究的比较少,并且主要集中于由曹理等组织编撰的“外国学校音乐教育研究丛书”(包括《美国学校音乐教育概况》、《日本学校音乐教育概况》、《德国学校音乐教育概况》、《苏联学校音乐教育——卡巴列夫斯基音乐教育体系》),郭小利翻译的《音乐教育的世纪变迁》(其中涉及20世纪英国中学音乐教育”)以及对音乐教学法(奥尔夫、柯达伊、达尔克罗兹、铃木)推介的著述。在很多国内研究者看来,学校音乐教育(尤其是论述其发展状况)之于音乐教育学理论似乎“过于浅显”、“不足挂齿”,但是笔者认为这些才是最基础、最真实、最应该关注的方面。

  《音乐教育的起源与创立》书名关键是“起源与创立”,顾名思义是13个国家义务教育阶段早期学校音乐教育史研究。批评文章称国内已有关于美、日、德、苏、英等国学校音乐教育著作、两本北美音乐教育哲学译著,似乎是说不必再对此方面进行译介了,该书出版意义不大。笔者不能认同,难道除此之外的其他国家的教育状况以及国外早期义务教育阶段音乐教育史就不值得关注?全世界有约两百个国家和地区,不能因为有了上述有限几个国家的学校音乐教育研究成果,就否定其他国家的研究必要性与价值。在大谈“国际化”的今天,如果对外国学校音乐教育发展状况尚不能有全面了解,何谈“对话与交流”?何谈“理解与共存”?

  批评文章指责该书被吹捧过度,其理由:一是对该书原序称“填补空白”,以揣度口吻提出“是否也有”学术腐败、熟人互相捧现象的质疑;一是对译丛主编、译者称其“填补空白”,是无视国内外学校音乐教育译著成果的夸大其辞。

  国际音乐教育学术圈是否存在腐败?笔者身在中国,不了解情况不能妄议。但该书的主编、作者,来自多个不同国家,这种“熟人吹捧”怎样实现?批评文章对此使用了“是否也有”的问句,设立悬念,无端揣度,颇有“娱乐”之风,但严肃则实实不足。评价一部凝聚编者、作者、译者众多学人心血的学术著作,岂能如此儿戏?!

  诚如前述,从国内现有的音乐教育译介情况看,笔者认为该书填补的空白有:对法国、挪威、西班牙、加拿大、阿根廷、古巴、澳大利亚、南非等学校音乐教育介绍皆是首次,乃是“填补空白”;译介了世界各国早期学校音乐教育史研究文论,乃是“填补空白”;该译丛主编郭小利翻译的《音乐教育的世纪变迁》仅介绍了20世纪英国中学音乐教育,而对于英国早期学校音乐教育的译介,在《音乐教育的起源与创立》亦是首次,当然也是“填补空白”。

  该书所属丛书名为“西方音乐教育译丛”,译者认为是“第一套专门介绍外国音乐教育研究成果的系列译著”。批评文章列举包含有外国音乐教育研究著作的三套丛书予以否定。所谓“名不正则言不顺”,这三套丛书为“20世纪学校音乐教育理论与实践丛书”、“世界音乐与多元文化经典译丛”、“高等音乐教育新视野译丛”,哪一套以“专门介绍外国音乐教育研究成果”为目的?“西方音乐教育译丛”藉此而称“第一”又有何不可?

  当下的评论界,乱象横生,典型者为两派:一方面畏首畏尾,无节操吹捧;一方面无知无畏,无厘头乱评。前者极致者沦为犬儒,后者极致者自恃愤青。前者之病,不必赘言,后者之弊,则于学术研究更是无益。不管自己是否具备该领域的学术积累,只要感想敢说,只要能够发表,似乎就拥有了居高临下的话语权。尤其是在自媒体时代,这样的做法极易混淆视听,将正常的学术研究引向歧途。

  就译著而言,引进著作以国内外同行权威专家推介为首选,此为业界通则;忠实呈现作者论述,此为译者任务;至于作者研究中出现的问题自然由作者承担。但即便如此,对外国学者著述的评价,应当建立在同样具备一定的研究积累、了解对方研究语境的前提下,如果仅凭作者的某段表达,断章取义,对其成果大加批判,实在于学术无益,徒增“自信”耳。

  评人易,律己难。面对同行的学术工作应当有起码的学术尊重。所谓“书评”,至少应该把书读完整、读清楚,再做批评。化用“批评文章”的结尾,笔者不禁有问:站在自家“土地”上,难道能看清别人家头顶的“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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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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