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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讲活动
大众网记者 薄晓娜 通讯员 倪嘉 烟台报道
少年强则国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就是保护国家未来。为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要求,帮助未成年人认识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意义,在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期间,招远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干警走进玲珑镇罗山初级中学,为同学们定制了一场主题为“检察蓝护成长,民法典亮童心”的宣讲活动。
课堂上,干警从热点案例入手,通过互动交流的方式,向同学们重点讲解未成年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界限、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以及防范未成年人性侵害等内容。干警深入浅出的讲解,使同学们直观感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有着重要作用,引导同学们既要遵纪守法,又要增强用“典”维权意识。
下一步,招远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贯彻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要求,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不断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法治宣传活动,用法治力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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