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观摩促提升 听庭评议提质效

2024-04-29 16:39:02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邢廉正

  大众网记者 邢廉正 通讯员 刘艳霞 烟台报道

  近日,招远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件公开开庭审理,招远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高晶出庭支持公诉。烟台市人民检察院组织部分区县院对该案进行庭审观摩评议,招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及部分青年干警参加听庭,招远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委、组织部等部门干部共100余人旁听了此次庭审。在庭审观摩阶段,公诉人结合受贿案件实际情况,把握庭审整体节奏,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紧扣指控罪名构成要件,有序开展法庭讯问、多媒体举证质证、发表公诉意见、进行法庭辩论等各项工作,并对被告人及旁听群众开展法庭警示教育,被告人全程认罪认罚,并当庭作了深刻反思和忏悔。

  庭审结束后,烟台市人民检察院组织相关人员在招远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听庭评议会。参会人员围绕出庭规范、讯问技巧、举证质证、庭审效果等多方面对本次出庭活动开展评议,总结本次出庭公诉亮点、交流办案心得体会。

  烟台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毕琳就本次庭审中的细节及需要规范和完善的地方提出了几点意见和建议:一要充分认识“百庭观摩千庭评议”活动的重要性,面对认罪认罚制度给庭审带来的新变化,要进一步增强提高出庭公诉水平的紧迫感;二要善于通过组织庭审观摩、推门听庭等方式,充分发挥骨干检察官的“传帮带”作用,提升年轻干警业务素能和实战水平;三要注重做好庭审的前一步工作,守好案件质量关,让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检验。

  下一步,招远市人民检察院将以“启明星”检察官素质能力建设为契机,持续开展庭审观摩评议活动,在实战中学习,在评议中进步,不断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和检察人员综合履职能力,促进招远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初审编辑:张辰辉

责任编辑: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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