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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司机撞伤人后逃逸 撕掉商标躲避仍被抓

来源:大众网烟台频道   编辑:   2017-04-27 16:39:00   作者:

  大众网烟台4月27日讯 (通讯员 冯福京 记者 王瑜) 4月17日14时43分许,招远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报案称,在郭家埠玲珑机电公司门口对面,一辆电动车摔倒,有人受伤。

  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一名女性伤者躺在路东侧非机动车道分界线上,地面有大量血迹,电动车已经被围观群众推到路边。随后,120急救医生赶到现场抢救,经过医生确认,伤者由于颅脑损伤严重已经死亡。经过对现场和痕迹仔细勘察,办案民警初步判断该起事故应为重大肇事逃逸案件。

  根据现场情况,民警立即向分管大队领导进行了汇报,大队迅速启动交通事故追逃查缉预案并成立了追逃工作组,通知勘查民警现场展开走访、排查,同时安排专人调取案发现场的监控录像。民警通过调取企业监控录像发现,事故事实是一名妇女驾驶一辆二轮电动车沿金城路由南向北行驶,一辆三轮摩托车在超车过程中与二轮电动车相撞,致二轮电动车摔倒,肇事后三轮摩托车直接沿金城路向北逃逸。

  由于肇事三轮摩托车没有牌号,为案件侦破带来了极大的难度,如何查找肇事者成为了一个难题。专案组通过新设立的招远市天网平台,分析肇事摩托车逃逸后可能经过的其它路口,查找逃逸后的行驶轨迹。通过查询发现,肇事摩托车并没有在事故现场北面第三个路口的监控录像中出现,专案组分析,从事故现场到最近的天网探头之间只有两个路口,肇事摩托车很有可能在两路口之间转弯向东逃逸,专案组立即安排警力对两路口间的单位进行走访、排查,当民警查看离现场最近路口的一民用监控时,发现逃逸的三轮摩托车踪影,其右转后向东行驶,顺着三轮摩托车逃逸方向,办案民警继续追查沿途其他单位监控,三轮摩托车一直向东行驶过了金泉河,之后在金泉河东岸监控中没有发现三轮摩托车踪迹。

  由此,专案组断定三轮摩托车只能沿河西岸边沙土路往北或往南逃逸,由于河西岸边沙土路路口众多,周边也没有监控录像,一时间追查工作陷入了僵局,当天搜寻肇事车辆未果。而另一组民警利用天网录像截图,充分借助互联网的强大功能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力量,通过招远交警官方微信发布信息征集线索,微友通过阅读并转发至微信朋友圈,对肇事驾驶员及肇事车进行曝光,给交通肇事逃逸驾驶员造成巨大的舆论压力。

  当日22时许,大队连夜召开案情分析会,对各侦查小组掌握情况进行汇总分析,通过分析,专案组决定改变思路,既然逃跑路线追踪失败,那么就从三轮摩托车来时路线反向追踪。通过大量摸排走访,民警在齐山镇半壁店村北某监控中发现三轮摩托车,而在村南监控中没有发现其出现,在两个监控之间一共有三个村庄,就此可以确定三轮摩托车应当是这三个村庄的。在民警走访路边一摩托车维修部时,维修人员根据天网录像截图辨认此人像是半壁店村的,只知道姓孙,具体名字不清楚,于是民警赶到辖区派出所,调去该村所有孙姓人员资料进行图片比对,经比对确认孙立某与照片截图十分相像。

  4月22日上午,民警成功在半壁店村找到了孙立某,面对民警的询问,孙立某支支吾吾,在孙立某家里,民警找到了一辆三轮摩托车,经过比对此辆摩托车与天网录像中的摩托车特征一样,并且摩托车右侧车厢后部有明显的碰撞痕迹。

  在事实面前,孙立某供述了当天其驾驶摩托车打算到城里石化加油站加油,行驶至事故地点时超越前方同向二轮电动车时与电动车相撞,致电动车倒地。因为害怕承担赔偿责任,也不敢到加油站加油了,便驾车逃离现场,抄小路逃回家,回家后害怕被查到,便将摩托车两侧的广告商标撕掉。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经过民警不懈的努力,一起重大肇事逃逸案件被成功侦破。

  目前,此案正在处理中,等待孙立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初审编辑:李泽
责任编辑:张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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