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芝罘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全面推行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

2022-03-18 18:00:32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柳焱培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焱培 通讯员 张子琼 于亚男 烟台报道

  近年来,随着商事制度改革的推进,烟台市芝罘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始终坚持优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放管服”和“一次办好”的改革要求,市场主体活力持续激发,登记数量逐年攀升,极大地促进了地方经济的活跃发展。与此同时,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优胜劣汰等现象也日益涌现,2021年,全区共注销各类市场主体16813户,其中个体工商户11357户、同比增长6.08%。为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今年3月份开始生效实施的《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细则》为依据,全面推行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破解市场主体“进易退难”的瓶颈。

  简易注销登记的适用范围

  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改革实施后设立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简易程序办理注销登记,无需提交承诺书,也无需公示。

  简易注销登记的办理流程

  个体工商户在山东政务服务网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平台提交简易注销登记申请,相关信息在1个工作日内通过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给同级税务等部门,税务等部门于10天(自然日)内反馈是否同意简易注销。税务等部门无异议的,登记机关将及时为该个体工商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

  税务部门同意办理简易注销的三种情形

  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没领用过发票(含代开发票)、没有欠税和其他未办结事项的;查询时已办结缴销发票、结清应纳税等清税手续的。

  个体工商户“一窗通”服务平台简易注销操作流程


  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在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平台中选择注销登记-简易注销方式进行业务办理。

  录入个体工商户信息后填写相关材料信息,在填报至“异议信息”时请等待税务部门10天(自然日)内反馈结果,待税务部门完成信息反馈,显示“税务无异议信息”时,点击下一步。

  申报方式推荐使用全程电子化线上提交材料方式,待登记机关材料指导完成后,经营者及委托代理人进行电子签名并提交,即可完成个体工商户的简易注销登记。

  实施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进一步简化了程序,压缩了受理核准时限,节省申请人的时间和经济成本,为个体工商户退出市场提供了一条便捷高效的渠道,同时对于维护市场主体信息真实性,促进市场主体 “新陈代谢”,结构优化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初审编辑:邢晨

责任编辑:孙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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