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邢晨
责任编辑:孙国栋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田津铭 通讯员 张辉 烟台报道
近日,烟台市芝罘区城镇燃气专班出台了《芝罘区燃气领域安全生产“红黑名单”管理暂行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守信行为实施有效激励,对失信行为有效惩戒,推动形成褒奖诚信、惩戒失信的社会氛围。
芝罘区城镇燃气专班依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安全生产领域守信行为开展联合激励的实施办法》《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关于建立安全生产领域“红黑名单”制度开展联合激励和惩戒的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要求,结合芝罘区燃气工作实际,制定了此规定。
芝罘区城镇燃气专班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领域“红黑名单”制度,严格信息采集,加大执行力度,让《规定》迅速落地生根,推动全区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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