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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记者 邓惠匀 通讯员 姜利欣 烟台报道
根据《国务院对清理、取缔“三无”船舶通告的批复》,“三无”船舶是指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船舶。在交通运输部《关于实施清理、取缔“三无”船舶通告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假冒该船船名船号和船籍港、伪造船舶证书和证书登记事项与船舶实际不相符合者,均按“三无”船舶对待。
1月8日,莱州市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大队组织执法人员在莱州市海庙港拆船点依法对三无船进行拆解。随着挖掘机的轰鸣声,挖掘机缓缓伸出“长臂”,三无”船舶随即被销毁拆解。莱州市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大队对不服从管理、违法违规的 “三无”船舶始终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艘、没收一艘、拆解一艘。
下一步,莱州市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大队将持续加大对涉渔“三无”船舶整治的高压态势,维护辖区海洋渔业生产秩序持续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莱州市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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