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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记者 孙建峰 通讯员 孙振涓 烟台报道
为保护水生生物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禁止任何非法捕捞行为,包括电鱼、毒鱼、炸鱼等方式,这类捕鱼方式对水生生物造成伤害。对鱼类的生长和繁殖产生不利影响,使得水生生物的数量下降,严重破坏海洋生态系统平衡。莱州市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大队将会对于违法捕捞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罚款甚至刑事处罚。
莱州市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大队坚持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确保莱州渔业生产安全稳定。9月26日晚8时,执法人员在莱州市刁龙嘴附近海域和莱州浅滩附近海域发现一艘正在进行电网作业的涉渔“三无”船舶,执法人员经过现场调查勘验,当即出具告知书。目前,该船已依法吊装上岸,扣押到莱州市三山岛渔港集中看押点接受调查处理,待立案调查。
在进行捕鱼的同时,应该重视保护和恢复海洋生态环境的工作,保护鱼类的生长环境,减少对于水生生物的伤害和危害。下一步,莱州市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大队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进一步加强渔业监管,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打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电鱼行为。提高巡查频率,积极处理群众举报,进一步加强执法宣传,开展针对性宣传活动,讲解有关政策法规、讲清电鱼危害和法律责任,进一步增强渔民群众遵法守法意识,长效保护水域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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