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变革”正当时 | 是荣誉,更是动力!——莱阳法院连获锦旗

2024-03-28 10:56:32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林晓冬

  大众网记者 宋冬宁 通讯员 王乃正 烟台报道

近日,中国人寿财险烟台市中心支公司代表来到莱阳法院,将三面锦旗送到干警手中,感谢莱阳法院通过指导调解、灵活执行等举措,积极处理保险合同纠纷,保护保险行业健康发展。

尽职调解化纠纷。中国人寿财险烟台市中心支公司将“尽职调解化纠纷 司法助企护发展”的锦旗送到立案庭庭长手中,感谢莱阳法院在保险合同纠纷诉讼过程中积极调解双方的矛盾纠纷。

莱阳法院与中国人寿财险诉源治理联合调解中心成立以来,莱阳法院选派业务能力强、专业素质高的一名法官和一名法官助理指导调解工作。在指导调解工作中,指导法官注重与调解员沟通常见的证据审查、事实认定、裁判尺度等问题,针对调解员的个案疑问,及时答疑解惑,确保调解员在处理案件时能够得到准确的法律指导和支持,同时还指导调解员作出制定调解方案,不仅提高了调解中心的工作效率,也增强了调解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自调解中心成立以来,莱阳法院累计指导调解案件37件,办结36件,其中28件调解成功,调解成功率75.68%,签订协议金额56万余元。

灵活执行护发展。“感谢你们灵活高效执行,这么短的时间就帮我们解决了问题!”中国人寿财险烟台市中心支公司两名代表将两面锦旗送到了莱阳法院执行局局长与执行干警手中,表达对法院高效执行的感谢。

在该保险公司与迟某追偿权纠纷案中,法院于2023年4月判决迟某支付保险公司赔偿款7240元,迟某拒不履行判决。2024年1月,该案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及时与被执行人迟某取得联系,通知其到法院履行义务。被执行人来到法院后向执行干警说明无法履行义务的实际情况。考虑到被执行人已71岁高龄,无生活来源,丧失劳动能力,无力偿还赔偿款。执行干警积极与保险公司沟通协商,最终,保险公司同意被执行人一次性支付赔偿款5000元。通过人性化执行,双方握手言和,被执行人当日将赔偿款5000元汇入保险公司账户,用时八天兑现胜诉权益。

在另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中,法院于2021年7月判决被告于某支付保险公司赔偿款38400元。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查封被执行人账户。但是被执行人于某账户只有5000元,远远不够赔偿款。执行干警积极联系于某,但其态度恶劣,声称没钱还,法院愿意怎么执行就怎么执行。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但执行干警并没有放弃,开始转变思路,一边向保险公司了解案件具体情况,一边做被执行人子女的工作,说服被执行人子女去做其父亲的思想工作,经过反复沟通交流,最终于某同意履行义务,双方矛盾得到实质化解,2月1日被执行人将案款汇入法院,该案圆满解决。

锦旗既是对法院工作的肯定,又是对今后工作的更高要求。莱阳法院将聚焦主责主业,坚持能动司法,最大程度维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为营造公平透明的法治营商环境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初审编辑:林晓冬

责任编辑: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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