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案不小办 | 莱阳法院:交通事故起纠纷 悉心调解化矛盾

2023-08-22 23:33:33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林晓冬

  大众网记者 宋冬宁 通讯员 王乃正 烟台报道

  近日,莱阳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既实现了案结事了,也为当事人节省了人力物力财力。

  此起案件中,原告邵某某与被告朱某某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发生纠纷,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朱某某提出事故车辆是二手车,其只是事故车辆的司机,不是车辆登记的所有者,原告损失不应由其负担。

  承办法官辛逸雅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多次沟通交流,经了解,本案中的车辆是二手车,现有证据无法确认实际车主。考虑到事故属轻微剐蹭,原告损失较少,为了能够尽快解决纠纷,原告能够获得赔偿,承办法官决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被告朱某某对法院调解非常抵触,一直坚持说原告主张的损失数额过高,且辩称其不是事故车辆登记的所有者,只是司机,认为原告损失应由事故车辆登记的实际所有人进行承担,但经过了解,被告所主张的实际车主已进入“黑名单”,被列为失信人,赔偿原告损失的可能性非常小。

  因此,承办法官“双管齐下”,首先将案件情况与原告进行多次沟通,劝说其尽量在主张的损失数额上做一些让步。其次,又与被告进行了多次沟通交流,经过承办法官的耐心说理,被告朱某某表示将承担其责任。最终,本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握手言和。

  “感谢法官的调解,本来我以为没多大希望拿到赔偿,没想到这么快这件事就解决了!”原告邵某某向承办法官连连表示感谢。

  莱阳法院坚守“司法为民”初心,秉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理念,从小处入手,以耐心调解让纠纷止步,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节省了其诉讼成本,赢得了群众的认可,提高了群众满意度。

初审编辑:林晓冬

责任编辑: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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