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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王静 烟台报道
近日,烟台港集团蓬莱港有限公司落实“以港选船”工作要求,对拟到港进行木材装船作业的“鑫荣圣X”轮进行评估时,发现该轮一年内存在滞留和被处罚情况,且该轮《船舶适航证书》、《装载手册》等所有文书资料未发现可以装运木材的记事,综合评定该轮不适宜进港装货作业,决定拒绝进港,并通知货主单位。
“以港选船”是烟台蓬莱海事处推动港口落实“以港管船”主体责任,形成良好的“共建、共治、共享、共赢”水路运输安全氛围的重要抓手。自今年2月份以来,烟台蓬莱海事处多措并举,探索创建“以港选船”机制,强化源头管理,推动港口落实主体责任。烟台蓬莱海事处制定《烟台蓬莱海事处“以港选船”机制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并组织对辖区货运港口、企业码头以及部分货主开展调研,掌握选船主导方、选船渠道、选船考虑的主要因素。还帮助港口制定了选船标准,制定了《蓬莱辖区拟到港船舶评估表》,指导做好评估和选船工作。最后开展试运行,在以港选船的同时,组织执法人员抽取以往2个月的进港船舶进行模拟评估,多方位测试选船标准的科学性。截至目前,各港口对拟到港船舶实施每船必评估,已累计评估船舶53艘次。
下一步,烟台蓬莱海事处将边探索、边运行、边调整,全力推动港口“以港选船”工作取得实效,保障烟台市蓬莱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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