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李大鹏
责任编辑:孙国栋
民警检查现场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邹金利 通讯员 索天丰 烟台报道
近日,烟台高速交警蓬莱大队民警查获一起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直到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的前一刻,男子还在“努力”嚼口香糖。
10月12日7时许,烟台高速交警蓬莱大队民警在辖区蓬莱收费站例行检查,一辆鲁F牌照的小型轿车驶入了民警的视野,民警随即上前检查。当车窗摇下来后,驾驶员正使劲嚼着口香糖,细心的民警发现该驾驶员眼神闪躲,神色慌张,这引起了民警的怀疑,随后民警对该驾驶员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进行检测,经检测,驾驶员万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4mg/100mL,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了解,驾驶员万某前一天晚上在家喝了些酒,第二天早上从烟台开车到青岛办事,在上高速之际看见有执勤民警,万某便想通过嚼口香糖来“压酒味”,以为这样警察就不会检查到,谁料还是被逮个正着。
民警对万某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万某做出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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