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狂欢购物前必看!莱山市场监督局发布消费警示

2019-11-01 15:54:00 来源: 大众网·海报新闻 作者:

  大众网·海报新闻烟台11月1日讯 (通讯员 谭文龙 记者 于伟杰) 一年一度的“双十一”购物狂欢节即将到来,狂欢购物时如何避免误入消费陷阱和消费误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受到侵犯时如何正确维权?烟台市莱山区市场监管局为您支招。

  警示一:家电维修切忌“雾里看花”

  家电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是消费者投诉的热点之一,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家电产品质量不可靠、送货安装不及时、商家自行设定缩短“三包”时间、检测机构少、检测费用高、售后服务差等。

  【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家电类产品时,最好到正规商家去购买,且一定要认清厂名、厂址和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等。同时,要向商家索要正规的发票,查看产品的说明书及“三包”卡是否齐全。此外,消费者在寻找维修服务商家时也应通过正规渠道,尽量寻找声誉好、有固定经营地址的商家,在接受服务过程中要注意核实上门服务人员的身份,收集好服务凭证,以备日后维权时作为书面证据。

  警示二:莫把“定金”当“订金”

  近几年,汽车消费纠纷呈持续升温趋势,家用轿车投诉的3大主要问题涉及质量、合同和售后服务三方面。不少消费者由于分不清“定金”和“订金”的准确含义而吃了哑巴亏。

  【提醒】购车合同是保证汽车经销商与购车者双方权益的一个重要依据。如车辆信息务必写详细、违约责任要明确等,如果汽车经销商提供的合同不规范,消费者可就未尽事宜与其签订补充协议。另外,消费者要注意“订金”与“定金”间的差别。“订金”仅仅是预付款,而“定金”则是指双方买卖商品时作为已成交的保证。如果消费者不愿买这种商品时,“订金”应退还顾客;已付“定金”的顾客,如果不履行合同义务,无权再要求商家退还“定金”。

  警示三:预付式消费需小心

  预付式消费主要存在以下几大问题:服务承诺不兑现,办卡时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交款容易退款难,利用格式条例限制、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预付时无协议,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双方各执一词,难以通过协商或调解的方式达成一致处理意见。

  【提醒】消费者在预付式消费时,应充分了解经营者的经营状况和市场信誉,尽量选择规模大、信誉高、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购买预付式消费卡时,需仔细了解或详尽阅读有关规定,并尽量要求签订书面消费合同,明确使用范围、有效期限、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

  警示四:买特价品要分清“打折”和“处理”

  打折商品一般多出现在换季、节假日期间,打折是一种让利促销的竞争手段,也是一种正常企业的营销行为。

  【提醒】消费者要分清“打折”还是“处理”,不能只图便宜。打折,是一种让利促销,商品不存在瑕疵,如打折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商家须照样按正品一样承担“三包”责任。但如果是处理品,且商家出售时已明示,商家就不再承担“三包”责任。

  警示五:快递贵重物品别忘了保价

  现在,不少消费者在邮寄物品,特别是邮寄贵重物品时没有保价意识。其实相对于贵重物品来说,保价费并不高,但在可能遭受损失的情况下,起到很关键的保护作用。

  【提醒】消费者快递贵重物品一定要事先保价。通过缴纳一定的保价费,在货物受损或丢失的情况下,可以按货物保价声明价格获得相应赔偿。

  警示六:购买食品要看准生产日期

  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而食品的安全不仅和质量有关系,而且和生产日期有很大关系。人们判定某一种食品过没过保质期、安不安全,一个简便易行的办法就是查看食品的生产日期。

  【提醒】现在不同的食品包装上,生产日期的标注位置、规格和方式五花八门,很不规范,没有任何规律可循。虽然目前国家已出台的法规中对于生产日期的标注已有相应的规定,但具体应该怎样标注,并不明确和统一。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要认真查看生产日期。

  警示七:购买农资谨记五个注意

  农民朋友购买种子化肥等农资的时候要擦亮眼睛,防止一些不良商贩乘机以假乱真,销售不合格的农资。

  【提醒】消费者购买农资要注意:一是要到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的正规农资经营部门购买,切莫轻信走村串户的推销者和流动商贩,严防有人打着“科技下乡、扶贫支农、特约经销代理”等虚假旗号行骗。二是要仔细查看产品的包装、标识、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不要购买来历不明的产品。三是应索取、保存好购货正规发票,不接受个人签字的字据或收条,日后一旦出现问题时有投诉证据。四是留取样袋,倘若出现质量问题可及时收集和携带相关证据向当地工商部门投诉,以便执法人员现场勘验、解决问题。五是将质量问题上报备案以后,要紧接着采取补救措施,不要一味等待赔偿,延误补种时间,致使损失增加。  

初审编辑:李泽

责任编辑:张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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