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林晓冬
责任编辑:李波
大众网记者 迟海滨 通讯员 王军 烟台报道
6月23日,烟台高速交警支队龙口大队民警依托黄城收费站设置执勤点,对过往车辆检查过程中,查处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当晚9时许,民警在对一辆黑色SUV检查时,闻到车内有淡淡的酒气,民警立即示意驾驶员将车辆熄火并下车,并对其进行呼气检测。经检测,该驾驶员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面对检测结果,驾驶员承认当晚喝了1瓶啤酒,本以为喝得不多不会被查到便放心开车上路,没想到还没进高速便被交警查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驾驶员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面临罚款1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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