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林晓冬
责任编辑:李波
大众网记者 迟海滨 通讯员 曹荣磊 赵俊豪 烟台报道
劳动防护用品是安全生产最后一道防线,主要用于保护作业人员自身生命和健康不受到直接伤害。为切实防范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近日,龙口市应急局对辖区内企业开展执法检查。
龙口市应急局执法人员依法在对某工贸企业进行检查时,发现一企业未为临时动火人员发放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防护面具)。因该企业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龙口市应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五项的规定,对该企业给予了行政处罚。
执法人员再次提醒企业,务必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必须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监督相关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与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保障龙口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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