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林晓冬
责任编辑:李波
大众网记者 迟海滨 通讯员 王军 烟台报道
近日,烟台高速交警支队龙口大队民警在龙口港收费站进行酒驾整治行动,在对一辆小型轿车检查过程中,一股酒气扑面而来,经呼气检测,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6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司机涉嫌醉酒驾驶
经询问得知,该驾驶员晚饭时喝了一杯白酒和两瓶啤酒,本以为天还没黑不会有交警查酒驾,便怀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没想到还没进收费站就被交警查到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龙口高速交警提醒,驾驶人饮酒后,视力下降、视野变窄、判断能力变差,驾车时注意力不集中、反应迟钝、行动迟缓,遇突发情况应急措施滞后,发生事故的概率极大。同时,一旦发生车祸,保险拒赔,害人害己,在与亲朋好友欢聚时,请千万谨记酒后莫开车,开车莫饮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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