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林晓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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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记者 林晓冬 通讯员 殷德勇报道
近日,龙口市海洋发展与渔业局监督监察大队在日常执法过程中,发现一渔船存在违规行为,现场依法对违规渔船进行处罚,并责令该船限期整改。
中国渔政37088执法艇在渔区巡航检查时,发现鲁莱州渔养62217船正在航行,经执法人员登临检查,发现鲁莱州渔养62217船未按规定配齐渔业职务船员从事养殖作业。执法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渔业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未按规定配齐渔业职务船员,或招用未取得本办法规定证件的人员在渔业船舶上工作的,对该船作出罚款人民币3万元的经济处罚。”
下一步,龙口市海洋发展与渔业局将进一步加大海上巡航、港口检查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职务船员配备不齐、船员无证上岗、人证不符等船员不适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守牢海上安全生产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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