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多部门深入市场“赶大集” 普法宣传“零距离”

2024-05-21 11:23:31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梅雪丽

  大众网记者 梅雪丽 通讯员 柳姣 烟台报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以下简称《反有组织犯罪法》)于2022年5月1日正式施行。在《反有组织犯罪法》实施两周年之际,为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反有组织犯罪法》和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5月17日上午,海阳市人民检察院联合海阳市公安局、海阳市人民法院共同深入方圆街道平顶农贸市场,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通过横幅展示、发放宣传单、现场讲解等方式向群众介绍了《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立法目的与背景,对“有组织犯罪”“恶势力组织”“软暴力”等概念进行解读,引导大家积极参与扫黑除恶各项工作,呼吁群众自觉抵制有组织犯罪,不断增强法治观念与自我防护能力。在普法宣传的同时,干警们与现场群众亲切交谈,并针对群众提出的法律咨询问题给予热情解答。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单2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余次。

  通过这种“面对面”宣传、“零距离”普法的形式,进一步增强了群众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认识和了解,提高了群众识别和防范有组织犯罪的能力,营造了“扫黑除恶、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下一步,海阳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贯彻落实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要求,以实际行动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为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初审编辑:梅雪丽

责任编辑: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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