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法院把握好三个环节 全链条推动纠纷实质化解

2024-04-25 16:25:31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刘倩荣

  大众网记者 烟台报道

  去年以来,海阳市法院精准把握“准确查明事实、实质化解纠纷”的审判职能要求,将实质化解解纷的要求贯穿于诉前、诉中、诉后三个阶段,全链条、多举措促进案结事了人和,有效推动矛盾纠纷在一审阶段实质化解。2023年,该院审结民商事案件8759起,一审服判息诉率为88.22%,居烟台市法院前列。

  强化诉前分流,在引导中打好实质解纷基础

  一是强化诉前多元解纷,推动案件非诉分流。以“握手烟和”+“法网工程”诉源治理品牌建设为指引,与18个行政部门主动对接,推动多元解纷实质运行。深化“特邀调解+速裁”的办案机制,特聘7名特邀调解员,优化7个速裁团队配置,推动矛盾纠纷在诉前分流,减少纠纷进入诉讼程序。2023年以来,特邀调解员诉前调解案件1392件,调解成功1089件,调解成功率78.2%。二是强化诉前风险告知,适时修正胜诉预期。在诉调对接区设置诉讼风险告知版块,正式立案前,将诉讼中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举证责任、诉讼风险等内容向当事人进行提示和告知。主动向双方当事人解释法律规定,细心释法明理,分析法律适用,帮助当事人对诉讼结果做出合理判断,适时修正当事人胜诉预期。三是强化诉前程序引导,注重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充分发挥小额诉讼程序一审终审程序优势,坚持依法适用和引导适用相结合的原则,强化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引导工作。通过在“两微一端”线上发布小额诉讼典型案例、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小额诉讼宣传角”、将小额诉讼程序宣传与民法典“六进”和“双报到”深入融合等方式,提高当事人对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条件和优势的知晓度、认可度,最大限度地促成当事人合意适用。2023年以来,该院案件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35.1%,有效促进一审实质化解纠纷。

  强化诉中化解,在调判中注重实质解纷质量

  一是提升庭审质量,准确查明案件事实。加强庭审驾驭能力提升工作,组织事实审查专题培训、庭审观摩、优秀庭审评选活动12次,制定统一的庭审操作规范,提高员额法官庭审实战能力。完善举证质证机制,对证据内容较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等类型的案件,采取庭前会议和庭前证据交换的方式进行,提高庭审对争议事实的调查和辩论效果。二是坚持调解优先,把握服判息诉关键。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庭前、庭中、庭后等各个环节,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认真梳理并分析纠纷的成因、双方争议的焦点、当事人诉讼目的、案件所涉法律,找准焦点,抓住关键,把握心理,灵活方式,合理引导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2023年,该院案件调撤率为61.05%。三是树立精品意识,着力提高办案效果。深入推进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工作,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裁判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公正性进行说理,努力做到让当事人“胜败皆明”。完善审判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合议庭、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的“集体会诊”制度,2023年以来,审判委员会共研究案件42次126件,有效提升了案件质量,避免因程序错误、程序瑕疵、审判作风以及司法不廉等问题影响矛盾化解效果。

  强化诉后答疑,在判后释明中提升实质解纷效果

  一是强化判后释法答疑,力求服判息诉。在案件审结宣判后,坚持全力引导和全要素答疑,积极吸纳律师、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驻村工作队干部、当事人近亲属等参与释法说理工作中,耐心分析裁判事实、法律依据,做好说服教育、释疑解惑工作,避免出现因对判决不理解或因愤懑情绪而上诉的情况,力争服判息诉。二是完善案件评查机制,做好通报提醒。坚持庭审文书双评查,细化评查项目、评分标准和案件分类,抽调业务骨干组成评查小组,对上诉案件、发改案件从庭审礼仪、庭审程序、庭审技巧以及法庭秩序、裁判文书质量等5个大方面进行全面评查、无记名打分,对在评查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和重大质量问题的案件,在全院及时通报,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发生。三是优化考核监督体系,强化总结提升。优化绩效考核办法,加大办案效果指标在绩效考核中的比重,树立重效果的考核导向。强化重点监管力度,将存在服判息诉率低、程序不规范、被发改案件数量较多等突出问题的员额法官,列为重点监管人,由院庭长重点监督指导,细致分析问题原因,帮助完成总结提升。建立健全法官业务学习培训制度,广泛开展案例研讨、庭审观摩、《裁判参阅》学习等办案交流活动,提高法官的审判业务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

初审编辑:蔡云飞

责任编辑: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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