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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福山区实行创新企业“带押过户”制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李楠楠 通讯员 孙俊营 肖美秀 烟台报道
“真是太方便了,没想到这么快就能拿到不动产权证书。”近日,福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通过“带押过户”的方式,申请转移登记并当场拿到了新购厂房不动产权证书的烟台佑诺综合贸易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鹿经理连连称赞。
依据法律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相关规定,2021年6月,福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始试点个人“带押过户”业务,主要流程为买卖双方达成意向签订合同——买方申请贷款,银行依据买卖合同进行贷款审核,与买方签订抵押贷款协议——买卖双方与银行签订三方协议,授权银行对中间账户进行监管并自动清偿原贷款——首付款转入监管账户后,三方共同向登记机构提交“五合一”申请——登记机构审核登簿后,同步完成原抵押注销、转移登记以及新抵押权的设立——银行发放贷款到监管账户,清偿原贷款后解除账户监管。今年,福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又深入对接各金融机构,将“带押过户”这项制度创新向企业延伸,以有效化解企业和个人以往因需解押借贷资金“过桥”的负担,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创优营商环境。
烟台佑诺综合贸易有限公司就是“带押过户”制度的受益企业。今年11月,该公司购买了一处在抵押状态的工业厂房。为确保交易安全,特意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咨询,并表达了办理“带押过户”业务的愿望。对此,福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主动对接卖方贷款银行(烟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山区支行),协调银行做好相关为企服务工作,通过开设资金监管账户、签订三方资金监管协议等方式,在确保不对银行抵押权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下,银行同意买卖双方企业在抵押权未注销的情况下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12月,福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顺利为该企业办理了工业厂房“带押过户”业务,当场发放了不动产权证书。同时,烟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山区支行根据协议约定从资金监管账户中划扣剩余贷款完成原抵押权注销和新抵押权设立登记。
企业间“带押过户”模式的成功探索,将有效纾解企业需筹措资金先行还贷注销土地抵押权的困境,消除了银行可能存在的顾虑,让抵押权不落空、安全性有保障,助力市场主体恢复元气、增强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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