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王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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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张相萍 通讯员 李伟 刘丹丹 烟台报道
“那段时间太忙了忘了申报印花税,等到到大厅办理业务时才发现已经逾期,原本以为会被行政处罚。办税人员告诉我由于我们是首次逾期,违法行为轻微,符合‘首违不罚’政策执行范围,所以本次不予行政处罚。”烟台瑞川电子有限公司负责人廖德军说道:“首违不罚政策给了我们企业一次纠正错误的机会,今后我们一定按期申报纳税!”
据悉,烟台瑞川电子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电子产品、塑料制品研究、销售的小微企业,经国家税务总局烟台市福山区税务局核实,该企业由于纳税信用等级良好,逾期申报在今年内属于首次,且及时主动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符合“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内容。日前,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第二批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福山区税务局严格按照要求,周密部署,通过柔性执法、以教代罚,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税法遵从度。从2021年4月份以来,烟台市福山区税务局认真落实两个批次“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共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90余笔。
“感谢税务干部的普法宣传,我一定按照承诺,吸取教训、按期申报、依法办税。”同样,作为适用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的当事人,本年度首次逾期申报的烟台禀灵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张良敏会计在签订承诺书后如是说。
据悉,为切实优化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温度,福山区税务局对内强化业务知识培训,将两个批次的《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同《山东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展开比对学习,一方面保障执法人员准确把握“首违不罚”的适用条件,做到监管一个标准,处罚一个尺度;另一方面把服务理念有机融入到税收征管各个环节,彰显了税务部门包容审慎的执法理念。同时面向行政当事人积极探索“首违不罚”告知承诺,通过开展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引导纳税人提升涉税风险意识,主动避免违法违章。
下一步,烟台市福山区税务局将持续提高执法精度,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切实减轻企业运行压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创建环境更好、体验更优的税收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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