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福山区环卫中心举办新《安全生产法》宣贯讲座

2021-09-26 09:24:09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李楠楠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李楠楠 通讯员 王芳 张丹丹 烟台报道

  新《安全生产法》于今年9月1日起开始施行。为推进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进一步推动干部职工深刻理解、准确把握新《安全生产法》新理念和新内容,促进单位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烟台市福山区环卫中心于9月24日上午举行新《安全生产法》培训工作,邀请讲师孙晓玲做政策宣讲,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和保洁、市政、排水施工企业、污水处理厂负责安全生产人员参加培训。

  培训开始前,烟台市福山区环卫中心副主任辛明浩着重讲解了此次培训的纪律、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及学习新《安全生产法》的意义,为此次培训工作高效开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培训中,孙晓玲讲师对新《安全生产法》的修改背景和修改内容进行详细解读,结合真实案例进行深刻剖析,既系统全面又突出重点,具有较强的指导性,使与会人员对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有了更加全面、立体的理解。

  烟台市福山区环卫中心主任杨伟进行总结,就进一步学习宣贯新《安全生产法》提出三点要求:

  提高认识,切实抓好学习宣贯。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对强化主体责任、安全风险预防控制体系建设,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单位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各科长、企业负责人要贯彻好“一岗双责”,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带动所辖人员学习宣贯到位。

  强化培训,营造浓厚安全氛围。各科长、企业负责人要把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贯彻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明确责任,运用周安全例会等方式进行再宣传、再培训,对每一条款要原原本本读,特别是新修改部分的内容,要深刻领会,进一步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法律意识和职工自我保安意识,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学用结合,确保实现安全生产。要把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同单位安全规章制度结合起来。积极引导广大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法律意识、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在日常工作中不触碰法律法规和安全红线,确保实现安全生产。

初审编辑:王瑜

责任编辑:张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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