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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养卡”提升额度 男子恶意透支50万元被批捕

来源:大众网烟台频道   编辑:   2015-01-07 18:48:00   作者:

  大众网烟台6月4日讯(记者 孙毅 通讯员 孔志伟)凭借拥有固定工作单位的表面优势,牟平男子李某申办信用卡并恶意透支,累计透支本息50余万元。近日,近日,经牟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嫌疑人李某被逮捕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过程中。

  2015年2月,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经侦大队接到辖区某银行信用卡部工作人员报案称,持卡人李某,在该行申办的信用卡透支人民币11万余元,逾期超过10个月未还,累计本金及罚息共计人民币16万余元。银行工作人员多次对其电话、上门催收,但至今仍未还款。

  经查,李某除在报案银行申办的信用卡出现逾期还款外,还在其他多家银行都曾申办过信用卡,并均现逾期不还的情况。3月31日,警方将打算出逃的李某当场抓获。

  李某原本经营者一家饭店,但因经营不善近年来陷入债务危机。为还款,李某打起了信用卡的主意。他隐瞒了实际情况,凭借拥有固定工作单位的表面优势,先后在6家银行申办了8张信用卡进行透支,并通过不法POS机商户以频繁的POS机虚假刷卡交易的方式,对信用卡进行“养卡”维护,以此提升信用卡的透支额度,其中一张涉案信用卡就从初始的2万元迅速提高到12万元。

  不久,李某因银行贷款以及个人借款逾期不还被起诉,工资卡被法院扣押执行,明显已无还款能力的情况下,仍持卡大肆刷卡消费或套现,用于个人日常消费以及房屋装修等。截止到目前,李某已累计透支本息50余万元未还。

  日前,经牟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嫌疑人李某被逮捕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过程中。

  》》》检察官说法: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如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透支本信用卡本金在一万以上,经过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恶意透支”,涉嫌信用卡诈骗犯罪。其中,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预防信用卡恶意透支关键是把好发卡关,其次是加强监督管理,如果银行切实加强信用卡的监督管理力度就能大大降低风险,就能有效预防和减少信用卡诈骗犯罪。

初审编辑:张利然
责任编辑:张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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