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上调企业退休养老金

2010-02-01 18:38:00 来源:  作者:

    烟台大众网2月1日讯 (通讯员 王皓亮 葛安吉 记者 胡昌辉) 记者今日从烟台市劳动保障部门获悉,烟台市2010年企业退休、退职和建国前老工人的待遇调整工作已全面启动。据悉,此次是2005年以来烟台市连续第6年为企业退休人员上调养老金水平,全市22.8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将再次大幅增加。

    此次调待范围为:200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手续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以及已按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建国前老工人。执行时间从2010年的1月1日起开始。

    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待遇调整

    与往年类似,此次企业退休、退职人员调整养老金仍由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两部分组成。普遍调整部分由固定调整和按比例增加组成。固定调整部分市企业退休职工为105元,退职人员为84元;按比例增加部分,为2009年12月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4.4%。

    适当倾斜部分则包括四种情况: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每人每月提高70元,副高级职称每人每月提高50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提高40元;其中,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参加革命工作、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提高60元;原工商业者中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提高40元;年满70周岁以上高龄退休人员。2009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提高2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提高30元,年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提高50元。其中,在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刚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分别提高70元、40元和60元。

    此外,适当倾斜部分,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含两项)条件的,可以重复享受。

    企业建国前老工人待遇调整

    针对企业建国前老工人退休待遇偏低的情况,将同步增加他们的养老金水平。具体调整办法为:红军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700元;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600元;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00元。

    据了解,在往年调整待遇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上,市劳动保障部门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机制,已形成了一套快捷高效的调待工作机制。目前,全市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正在紧锣密鼓地开展工作,确保增发的养老金与2月份正常退休工资在今年春节前一并发放大到广大退休人员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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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胡昌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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