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提死亡职工遗属补助

2010-01-16 16:59:00 来源:  作者:
  烟台大众网1月16日讯 (通讯员 郝蔚 原金芳 记者 胡昌辉) 记者今日从莱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该市对企业(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公死亡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进行了调整,并将于2010年2月份统一发放。
  
  具体调整标准为:符合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每人每月补助标准调整为360元。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职工的遗属补助标准,在上述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提高20%;职工遗属为孤寡一人的,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10%;兼有以上两种情况的,补助标准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30%。调整后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已纳入统筹的企业离退休人员从统筹基金中列支,将于2010年2月份统一发放;其他人员从原渠道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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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胡昌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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