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提高医疗保险待遇

2010-01-06 17:06:00 来源:  作者:
    烟台大众网1月6日讯 (通讯员 郝蔚 记者 胡昌辉) 记者今日从有关部门了解到,2009年以来,莱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台落实了一系列惠民利民新举措,进一步提高了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
   
    莱州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未成年人参保标准由政府补助60元提高到80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一级医院由60%提高到70%,二级医院由55%提高到60%,最高支付限额由3万元提高到8万元。
   
    企业职工慢性病报销起付线由1000元降低到700元;大病(统筹病种)5000元以下报销比例由90%提高到95%;一次性住院5000元以下报销比例由85%提高到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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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胡昌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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