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三次会议

2020-12-24 08:25:08 来源: 烟台日报传媒集团 作者:

  12月23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在东山宾馆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晓敏,副主任徐少宁、刘洪波、张伟、潘士友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傅逊,副市长李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江敦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邵汝卿等列席会议。王晓敏、张伟分别主持全体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2020年城市规划和城建重点项目实施情况暨2021年安排意见的报告、关于“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及“十四五”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的报告、关于2020年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烟台市与塞尔维亚兹雷尼亚宁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情况的报告、关于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烟台市森林防火条例》《烟台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19年以来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印发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0年烟台市市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及相应决议(草案)。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分别提请人事事项。
  经过审议,会议对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进行了评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烟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决定:烟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一季度召开。表决通过了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0年烟台市市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关于同意烟台市与塞尔维亚兹雷尼亚宁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的决定和人事任免名单。王晓敏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会议举行新任命人员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期间,组织部分住烟省人大代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并进行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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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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