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孙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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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记者 王丽 烟台报道
为建立健全入河入海排污口动态排查、规范整治、科学监管和长效保障的全方位管理机制,从源头对水环境污染进行监督和规范化管理,不断提升牟平区水环境质量和管理能力,着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牟平,近期,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牟平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在前期全区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溯源的基础上,明确阶段性目标任务,深入推进入河入海排污口的动态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形成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到2025年年底前,完成全区入河排污口整治,建成技术体系比较科学、管理体系比较高效的排污口监督管理制度体系。
《通知》指出,此次重点任务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实现入河入海排污口“查、测、溯、治、管”全覆盖。深入开展排污口排查溯源的要求,对全区入河入海排污口开展排查、监测和溯源工作,建立排污口动态清单,并按照排污口对应的排污单位及其隶属关系逐一确定责任主体;实施排污口分类整治,明确排污口分类,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要求,以截污治污为重点,实现排污口数量压减、布局优化、设置规范;加强排污口监督管理,合理规划布局、规范审批备案,从源头防止无序设置,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强化排污口的监测和监督执法,依托烟台市生态环境智慧监管等平台,推进排污口管理信息化建设。
《通知》明确了责任主体,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和政府兜底的原则,组织开展溯源分析,按照排污口对应的排污单位及其隶属关系逐一确定责任主体;溯源分析无法确定责任主体的,以属地政府作为责任主体,或由其指定责任主体;对于跨县际排污口责任主体有争议的,由其共同上级政府部门或政府指定部门确认排污口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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