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市场监管局发布规范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函

2023-12-30 12:05:14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屈晨晨

  大众网记者 屈晨晨 通讯员 莫言 烟台报道

  2024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预防和制止价格欺诈,保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有效应对当前低温冰雪寒潮天气影响,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12月28日,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山东省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工作提醒告诫办法》,对全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诚信经营原则,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平稳有序。

  商场超市店铺经营者开展促销活动,应严格执行价格促销行为规范。开展限时减价、折价等价格促销活动的,应当显著标明期限。不得虚构原价、虚假打折,不得使用欺骗性和误导性的价格信息,严禁各种形式的价格欺诈行为。

  粮油肉蛋奶果蔬菌等重要民生商品经营者以及全市连锁药店、单体药店、诊所等医药零售及相关经营者等交易场所提供者,要配合政府部门做好“米袋子”“菜篮子”“果盘子”“火炉子”及感冒发烧、冻伤跌打等药品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不得借节日及当前低温冰雪寒潮天气串通涨价或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严禁囤积居奇或操纵市场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

  酒店、宾馆、民宿以及餐饮服务经营者要严格做好线上线下商品和服务的明码标价工作。餐饮经营者不得出现“两套菜单”,不得出现“时令价”等模糊标价。菜品酒水等不得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计量单位等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自制饮料要标明计量单位和价格。高档白酒、茶叶等礼品销售经营者不得强制搭售或变相抬高商品价格,“年夜饭”经营单位在提供商品时,应自觉规范价格行为。

  客运公司、出租车公司、网约车公司、铁路、高速公路等单位要自觉规范价格行为。严禁发生趁低温冰雪寒潮天气违规上调票价、价外收费、强制搭售保险等违法违规行为。停车场经营单位要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必须严格落实新能源汽车充电免收停车服务费相关政策。

  公园、旅游参观点、博物馆、名人故居等旅游景点景区,要做好门票价格、导游讲解和游乐设施等收费公示,严格规范景点内小商品、餐饮等延伸服务经营者价格行为。古装旅拍等摄影行业经营者提供服饰租赁、照片拍摄等服务应当明码标价,拍摄套装所包含的服装套数、底片数量、精修张数、加片费用等均应标示清楚,避免出现隐形消费。

  各经营者要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及时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坚决杜绝虚假宣传、价格欺诈、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消费者遇到消费纠纷要冷静处理,注意保留好相关凭证,与商家积极协商或拨打12345(12315)电话投诉,依法及时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市场监管部门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组织开展提醒告诫、行政约谈、市场巡查、监管执法等工作,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初审编辑:蔡云飞

责任编辑: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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