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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记者 王丽 通讯员 常洪波 刘丹 烟台报道
近日,山东省妇联印发《山东省妇联关于表彰山东省巾帼建功标兵、山东省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的决定》,授予100个单位山东省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称号,授予280名个人山东省巾帼建功标兵称号。其中,招远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荣获“山东省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称号,烟台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孙丫雯与栖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管理部主任、一级检察官王茜荣获“山东省巾帼建功标兵”称号。
招远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招远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的女检察官们坚持以能动履职诠释巾帼担当,认真办理每一件普通刑事犯罪、涉黑涉恶刑事犯罪案件,用扎实的工作实绩展现出新时代女检察官的动人风采,是推动招远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骨干力量。
怀巾帼之志。坚持把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根本价值追求,扎根在检察办案一线,细心耐心做好每一项工作,精益求精办好每一个案件,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该部门先后获得烟台市“巾帼红”先锋岗、招远市最美巾帼建功团队等称号,部门女干警创先争优,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先进个人、山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个人、烟台市最美女检察官、烟台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工作者等荣誉。
聚巾帼之慧。探索建立拟相对不起诉案件“5+”办案新模式(“认罪认罚+公益服务+公开听证+非刑罚措施+检察官寄语”),对接民政部门,联合社会公益组织,探索建立拟不起诉人员参加社会公益服务工作常态化机制,以非刑罚措施促进教育矫治,积极促成刑事和解。探索建立非煤矿山爆炸物品法律监督模型,筑牢黄金生产安全防线,该模型在烟台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评选活动中获评“原型类”优秀模型,全市推广应用。
凝巾帼之力。持续深化创新能动履职,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依法严惩侵犯财产、侵犯人身安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犯罪,全力保障招远社会秩序安全稳定,部门获评全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表现突出集体。贯彻“为人民司法”的理念,深入社区基层开展双报到等活动,帮助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持高质效检察履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孙丫雯
从检十三年以来,孙丫雯同志先后在侦查监督、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普通和重大刑事检察岗位上工作,连续两年获得烟台市委、市政府嘉奖,获得“全市优秀未检办案人” “全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表现突出个人”等称号,入选全省“重罪检察办案人才库”“未检人才储备平台”“未检案件质量评查人才库”、山东省“彩虹伞”法制宣讲团、首批“学习强国-新时代烟台青年讲师团”,被共青团烟台市委聘请为“青年之声”法律维权业务专家。
打击犯罪不手软。坚持依法履职,恪尽职守,近三年来,孙丫雯同志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50余起,指导同组办案人办理案件60余件,出庭支持公诉近百次,无一起错、漏案件,办理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办理的李某强奸一案,一审法院仅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八年,孙丫雯同志全面审查案件事实证据,认真研析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查阅大量的案例和司法判例,认为李某的犯罪行为严重伤害了被害人身心健康,情节恶劣,后果严重,一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轻,决定支持抗诉。在二审庭审过程中,面对李某的百般抵赖和无理辩解,孙丫雯同志始终不卑不亢,全面客观发表检察机关意见,最终法院认可了检察机关的抗诉理由,依法改判李某有期徒刑十三年。
笃学力行不止步。坚持勤学善思、刻苦钻研,将学习当成一种习惯,在实践锻炼中提升法律专业素养,以更加坚定的政治信仰、更加坚实的思想根基,增强“四个意识”、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思想同心、目标同向、步调同拍。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部门工作期间,孙丫雯同志从教育、挽救、保护的工作理念出发,利用自身心理咨询师的专业特长,与同事们一同组织成立烟台市首支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志愿者服务队,利用业余时间组织法律宣讲、学习交流、困难帮扶等活动20余次,到烟台市20余所中小学讲授法治教育课30余次,听课人数达2700余人,“检察护蕾”等工作制度成为烟台检察工作品牌,所在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部门被共青团中央命名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被最高检和团中央确定为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全国40个试点单位之一,撰写的工作感悟《时间都去哪了》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收录于《“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三十周年”纪念文集》。撰写未成年人犯罪等案件分析报告、专题调研报告10余篇,撰写的论文《烟台检察机关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做法、思考及建议》在首届全国问题青少年教育矫正研讨会上获一等奖;撰写的论文《试论心理帮助机制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中的建立》被《山东省法学会论文集》收录;利用业余时间充实知识储备,成功考取国家心理咨询师和中级沙盘咨询师,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作为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孙丫雯同志积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协助部门负责人做好日常事务管理、案件质量监督等工作,多次组织检察官联席会、案件请示汇报、公诉一体化办案、庭审观摩评议等交流学习评选活动,有效提高了刑事检察队伍整体合力。
司法为民不徇私。坚持公正执法、司法为民,将为民情怀贯穿办案全过程,以实际行动践行为民宗旨。2022年在全国、全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中,孙丫雯同志办理了烟台王某某诈骗罪一案,该案犯罪数额达2亿余元,有省内外被害人近2000人,侦查卷宗300余册。审查起诉时,在有限的办案期限内,孙丫雯同志严格依法办案,全面审查证据材料,有效引导侦查部门补充侦查,有针对性地制发检察建议,耐心接待群众来电来访,针对被害人是老年人群体,以身为子女的角度、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积极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开庭审理时,被告人王某某当庭拒不认罪,无视给人民群众造成的巨大经济损失,孙丫雯同志围绕犯罪构成有针对性的进行讯问、全面客观的举证质证,公正严肃的发表公诉意见、有理有据的应诉答辩,充分履行国家公诉人的职责,树立了检察干警清正廉洁、公平公正的良好形象,进一步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办理林某某申诉案期间,多次接访申诉人,耐心听取申诉人的诉求及意见,秉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全面细致地审查了案件事实和证据,最终案件得以公正处理,实现了“三个效果”相统一,努力做到了让人民群众在具体案件的办理过程感受司法公正、体会司法温度,林某某专门赠送了锦旗,对检察机关依法办案、司法为民表示感谢。
王茜
1995年王茜大学毕业到栖霞市人民检察院,先后在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科、检察业务管理部工作。从事检察工作28年来,凭着对党的事业的执着追求、对检察事业的满腔赤诚,一步一个脚印,从一名普通的干警成长为一名优秀的检察官。先后荣获烟台市优秀办案人、烟台市巾帼政法标兵、烟台市三八红旗手、烟台市巾帼建功标兵、中华孝亲敬老之星等荣誉,多次被烟台市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三等功,一系列荣誉都是对她努力工作、砥砺深耕、履践致远最好的褒奖。
好学上进,勤于思考,锤炼过硬素质。“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王茜一直铭记刚入检察院时公诉科科长的谆谆教导:“办案没有捷径可走,要善于积累,平时多看看别人的卷宗,看看别人怎么分析、采纳证据,勤总结,多比较,慢慢地就会有自己的心得了……”为此,王茜二十八年如一日,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及时更新法律知识,有针对性地学习了大量金融、税务、财会等专业知识,多次向专门人员请教,刻苦钻研,对案件涉及到的专业问题真正做到弄懂、弄通,不仅同事们遇到难题愿意向她请教,甚至有的公安人员遇到疑难复杂案件也经常找她把关。正是靠着这种虚心学习、勤于思考、善于总结的工作方法,王茜分析问题、判断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无论在哪个工作岗位都干得有声有色,成绩斐然。在监所科,探索制定了《强制医疗执行监督暂行办法》,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将强制医疗执行监督工作纳入规范轨道,受到烟台市人民检察院领导的好评。在山东省检察机关监所业务竞赛中,取得了总分第一名的好成绩,并荣获“全省监所检察十佳业务标兵”称号。在全国监所检察业务竞赛中,被授予“全国监所检察业务能手”称号,并荣立最高人民检察院三等功。任派驻桃村检察室主任期间,在全国率先设立了第一家派驻社区矫正管理局检察室,并在各司法所设立派驻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站,以此打造“两室一站”四维立体无缝监督新模式,有效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开展,经验做法获烟台市检察机关创新成果一等奖、全市机关创新工作二等奖,并被最高检在全国推广,改革后的第三检察部沿袭了该检察监督模式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开拓创新,精益求精,尽显职业风采。工作中,王茜始终坚持用“严、准、细、实”四字标准要求自己。“严”就是坚持一切按规范去办;“准”就是无论是办案还是其他工作都要精准无误,对症下药;“细”就是任何工作都不能疏忽大意;“实”就是干在实处。
2019年5月,司法体制改革后,王茜被任命为检察业务管理部的主任,新成立的检业部囊括了以前四个科室的工作,工作量骤增,而且很多工作是她以前从来没有接触过的。但是王茜没有气馁,主动向以前科室的负责人请教,虚心学习。短短的一个月时间,她就把新部室的各种业务熟记于心,把全部工作安排得井井有条,涉案财物管理由接手时的空白达到了现在的专人管理、规范管理;案件质量评查做到了有制度可循,且查时认真不敷衍,查后整改有效果;接待律师更加规范,悉心为律师们提供各种服务,为他们免费提供电子卷宗光盘,优良的服务态度受到业内律师的一致好评。在撰写业务数据统计分析方面,她根据数据变化与本院实际灵活分析,不死搬硬套,建立分析研判成果定期通报机制,以分析研判促工作升级提速,总结的《锚定争先创优目标,抓实科学考核管理,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经验做法在市委常委会上专题发言,撰写呈报的《检察业务数据分析》得到市委领导批示肯定。其所在科室连续3年被评为先进科室,其本人在2022年度的工作考核中被评为优秀,获市委、市政府嘉奖,并被纳入栖霞市公务员先进典型储备库。
孝敬公婆,关心妯娌,涵养优秀家风。事业连着家庭,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有人说:“女人有事业真美。”但如果没有和谐的家庭,就会拖事业的后腿。俗话说“百善孝为先”“家和万事兴”,王茜深谙此道,在家里她带头孝敬公婆,凡事从公婆角度考虑,几乎从未与公婆红过脸,与妯娌相处也是亲如姐妹。在她的带动下,婆婆家整个家族的年轻媳妇辈都以她为榜样,整个家庭相处融洽,和谐美满,邻居们都夸王茜家家风正、孝德好。社会需要正能量,人间弘扬真善美,王茜的事迹得到了各界充分肯定,先后被栖霞、烟台、国家相关部门评为孝老爱亲好媳妇、孝亲敬老好儿女、中华孝亲敬老之星;王茜的家庭也被评为十佳孝亲家庭。烟台广播电视台社会广角栏目将王茜的事迹拍成专题片进行了报道。
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王茜立足本职,勤奋工作,以实际行动践行着共产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信念,为栖霞的和谐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活幸福奉献着自己的一片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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