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司法局:创建法治政府 优化营商环境 为烟台冲刺“万亿之城”贡献法治力量

2023-11-06 10:35:32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王丽

  编者按: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烟台地区生产总值破万亿的冲刺之年。为集中展示全市政法系统取得的成效、典型经验,烟台市委政法委联合大众网烟台推出“护航过万亿 奋进新征程”政法专题访谈,展政法风采,创平安烟台。

烟台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文家

  大众网记者 孙毅 视频 程国闰 倪文禄 通讯员 于跃 伊思萍 烟台报道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冲刺过万亿,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离不开营商环境优化、服务提质增效的不断赋能。

  作为全市营商环境法治保障领域牵头单位,烟台市司法局将打造法治营商环境作为重点任务,纳入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三个重中之重”,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努力打造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治营商环境,为烟台地区生产总值迈入万亿元大关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统筹示范创建 一体推进营商环境建设

  今年以来,市司法局以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牵引,秉承“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充分发挥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领域牵头单位职能,创新建立“一把手”主抓、“一盘棋”联动、“一把尺”考核、“一张网”创新、“一体化”宣传的“五个一”工作机制,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打造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治营商环境。

  为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成效,烟台市司法局首次争取将法治保障列入全市营商环境七大领域之一,以市府办名义印发了《法治营商环境提升行动工作方案》,联合法院、检察院、发改、公安、市场监管、仲裁等部门,明确了制度体系、服务环境等4大类26项推进任务,构建起法治营商环境建设的总体框架体系。同时,制定《法治营商环境调度统计细则》,首次将法治营商环境指标列入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调度统计,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逐月调度统计部门及区市法治营商环境指标,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

  把牢“法治关口”筑牢“决策”法律屏障

  供热如何更好服务市民?直接关系市民健康的饮用水源如何进一步做好保护?针对这些问题,烟台市司法局今年通过科学立法予以保障。

  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以高质量的立法助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烟台司法行政部门制定出台《烟台市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完成《烟台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烟台市养老服务条例》两部地方性法规草案的审查修改,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开展《烟台市城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办法(草案)》《烟台市瓶装液化气管理办法(草案)》两部政府规章的立法调研和审查反馈,清理评估1部市政府规章《烟台市城镇居民二次供水管理办法》,为营商环境建设提供有效立法供给和法治保障。

  在政府决策方面,烟台市司法局严格落实《烟台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制定并公示《烟台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加强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关于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行政决策的有力监督,推动决策依法。

  此外,烟台市司法局还完成加强和规范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管理等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对《烟台市商业秘密保护创新工作方案》等34件涉及重点项目、重点工程政府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筑牢“决策”法律屏障,有效防止和妥善处置法治风险。

  用好“法治职能”高质量服务企业

  日前,海阳市司法局联合海阳经济开发区管委到新越驾校开展“送法进企业·法治护营商”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加强与企业的常态化联络,实时了解、掌握企业法律咨询需求,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发展的急难愁盼问题,以“高质量普法”服务“高质量发展”。

  今年以来,烟台市司法局落实包容审慎监管理念,在市场监管、文化旅游、交通运输领域开展“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试点,保护企业特别是初创期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完善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机制,进一步提振市场主体信心。

  在公证服务方面,推动“无证明”办证改革,打造25项公证“无证明”服务场景台,开展“暖心公证·护企同行”行动,为155个省重点项目、1268个市县重点项目和200家列入企业倍增计划的骨干企业提供快捷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

  企业发展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对此,烟台司法局联合市总工会、仲裁部门等开展一系列助企活动,切实将服务送到企业身边。

  强化“法治护航” 最大限度方便企业维权

  对玲珑轮胎来说,招远市公证处算“娘家人”。去年以来,招远公证处主动走进玲珑轮胎,进行涉企公证实地走访,了解企业有关公证需求和相关涉企公证难点、堵点、痛点,积极主动解答企业遇到的各种法律、程序问题,以实际行动切实落实助企纾困,护企同行的相关要求,做好企业发展路上的“守护者”。

  这样的工作,在烟台市司法局已经成为常态。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烟台司法局建立市级总工会、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引导基层人民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和商事调解,全力做好涉企矛盾纠纷调处化解。

  修改完善《烟台市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规程》,升级“130”烟台行政复议模式,建立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容缺受理机制,推行登记备案制度、跟踪巡查制度、备案审查制度、指导监督制度等涉企案件“四项”制度,最大限度方便企业维权。

  同时,烟台司法局探索建立行政争议府院联动化解机制,双方信息互联互通,在一定权限范围内查询法院办案系统中行政执法、执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非诉审查相关数据,重要信息定期交换。加快建立行政复议与行政执法监督联动机制,对行政复议纠错较多的执法部门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从源头上减少行政纠纷,降低行政复议案件数量。

初审编辑:孙毅

责任编辑:李波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