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统筹推进沿海区域污染治理 全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8%

2022-12-01 16:49:04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王艳 汤淼

新闻发布会现场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董利国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王艳 汤淼 烟台报道

  12月1日上午,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烟台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烟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解读新闻发布会。会上,烟台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董利国介绍,烟台市坚持“治口、治河、治岸、治海”协同推进,2021年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达94.9%,全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8%。

  董利国介绍,近年来,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烟台市以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为牵引,坚持“治口、治河、治岸、治海”协同推进,入海河流水质持续改善,入海河流国控断面消除劣Ⅴ类水体,2021年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达94.9%,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取得明显成效。

  科学分类“治口”,入海排污口整治走在前列

  坚持把入海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作为综合治理的重中之重,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对全市5275个入海排污口按照“一口一策”实施科学分类整治,精准识别排污口类型、污染物属性、责任主体。构建省内首个入海排污口智慧监管平台,对整治成效实施“线上线下”双控。颁布实施全国首部入海排污口管理规章《烟台市入海排污口管理办法》,构建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监管制度体系。

  溯源而上“治河”,入海河流水质有效提升

  坚持“治、用、保、管”并举,强化入海河流水质管理和工业、城镇生活、农业农村污染综合治理。推进“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统筹治理,采取“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模式,改善河流生态和水质,削减入海污染总量。开展2294个入河排污口的排查整治,高质量推进雨污合流管网清零、黑臭水体清零及污水处理厂提标,在全省率先开展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2021年度全市地表水国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为81.8%,无劣Ⅴ类水体。

  综合施策“治岸”,陆源污染防控更加有力

  海洋环境污染问题表面在水里,根子在岸上。根据海域水质管控目标和主体功能区要求,制定实施差别化的区域环境准入政策,从严审批高耗水、高污染物排放、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统筹推进沿海区域污染治理,全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8%,沿海14个镇全部建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市3606处规模畜禽养殖场全部配建粪污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常态化开展“净滩”行动,系统推进岸滩垃圾、养殖垃圾、渔港商港等清理整治,整改完成问题点位2300余个。

  一湾一策“治海”,美丽海湾建设初见成效

  全面推行湾长制,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设置各级湾长203个。加快推进水产养殖绿色发展,严格海水养殖环境准入,依法依规做好海水养殖项目环评审批,持续开展海水养殖污染治理,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和“三线一单”管控要求,清理禁养区内养殖16.8万亩。2021年,烟台八角湾入选全国18个美丽海湾案例。

  董利国表示,下一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将以贯彻落实《烟台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为契机,聚焦突出海洋生态环境问题,着力推进湾长制、入海河流治理、美丽海湾创建等工作,深入打好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

  推动套子湾、庙岛群岛海域等创建国家级、省级“美丽海湾”。以“净滩行动”为抓手,紧盯岸滩垃圾、渔港及渔船停泊点整治、渔业生产垃圾、海洋塑料垃圾等老百姓身边的突出问题,深化污染溯源和精准治理。

  着力推进入海河流总氮削减。制定入海河流“一河一策”整治方案,推进全市42条入海河流总氮等主要入海污染物的上下游协同减排,切实减轻污染物排海压力,力争入海河流总氮浓度有效削减,促进近岸海域水质持续改善。推进招远界河开展总氮治理国家级试点,实施加密监测、精准摸排,有针对性探索总氮问题排查、整治新的模式或途径。

  进一步推进入海排污口管理规范化、精细化。在今年完成全市5275个入海排污口整治的基础上,持续推进入海排污口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并在海水养殖排水口监测及执法监管方面,探索烟台模式、烟台路径。

  充分发挥湾长制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城市污水处理、渔港商港修造船厂、海水养殖污染防治等生态环境监管力度,着力推动城市污水处理和雨污分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渔业养殖污染防治等工作,改善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构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长效管理机制。

初审编辑:钟建

责任编辑: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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