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已设立慈善冠名基金144个 资金总额达6500余万元

2022-09-02 16:22:02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宋丽梅

新闻发布会现场

烟台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培杰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宋丽梅 烟台报道

  9月2日上午,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烟台市慈善事业发展及第七个“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新闻发布会。会上,烟台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培杰表示,慈善冠名基金自在烟台推广以来,受到了爱心市民的关注,截至目前,烟台市已经设立慈善冠名基金144个,资金总额达到6500余万元。

  慈善冠名基金是拓宽慈善救助资金来源渠道的重要方式之一,王培杰介绍,慈善冠名基金是指由公民个人或单位、企业以慈善救助及社会公益事业为目的,向市慈善总会捐赠一定数额的资金而设立的具有自主冠名权的小额度慈善基金。该基金最大的优点是门槛低,公民个人(家庭)捐赠1万元就可以设立;单位、企业捐赠10万元就可以设立。为了让更多爱心力量参与慈善冠名基金设立,个人冠名基金1万元的设立资金,首次注入2000元就可以设立,剩余部分在5年内注入完成;单位冠名基金首次注入2万元就可以设立,剩余部分同样在5年内注入完成。

  此外,在救助方向符合《慈善法》规定的助学、助医、助困、助残、助老、助孤、赈灾及社会公益事业等范畴内,慈善冠名基金,捐赠者可以自行确定资助对象,参与慈善救助全过程。慈善冠名基金的设立需捐赠方与市慈善总会就捐赠规模、使用意向、管理办法等签订协议书,约定权利义务。慈善总会对每个慈善冠名基金单独建档记账,专款专用,接受基金设立人监督和财政、审计部门的审计,并且不收取任何管理费用。项目实施过程中,烟台市慈善总会还将定期邀请设立人参与检查资金使用情况,年终,市慈善总会按照资金追踪反馈制度,对每个基金的使用、管理等情况书面通报捐赠方。


初审编辑:魏站群

责任编辑: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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