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10点开抢!烟台再发2000万元惠民消费券

2022-06-08 08:33:32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刘辰新

  发布会现场

  大众网·海报新闻见习记者 刘辰新 通讯员 张彤 烟台报道

  6月7日上午,烟台市政府新闻办召开了“烟台市家电惠民消费券”新闻发布会。会上,烟台市商务局副局长滕鹏发布烟台市家电惠民消费券实施细则,并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为推动家电消费市场回暖,进一步刺激家电消费,激发消费活力,提振消费信心,5月底,山东省、烟台市相继印发促进家电消费若干措施。近期,为确保省市政策落实到位,烟台市商务局研究制定了《烟台市家电消费券发放实施细则》。本次家电消费券活动与中国银联山东分公司合作,利用银联平台进行消费券投放,依托银联载体进行活动宣传推介。

  记者了解到,烟台市的家电消费券发放时间是从6月9日开始,但6月1日-6月8日已经购买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这四类商品的个人消费者携带个人身份证、所购家电发票(发票开具日期必须是6月1日-6月8日期间)到参与活动的商家现场,在专用通道扫码抢券成功后也可以参与这次活动。

  由于本次消费券发放活动券量数额较大,银联云闪付作为此次活动的承接平台,也将提供24小时客服不间断咨询服务,确保发券平台稳定运行,同时协助参与活动的商家设立核销消费券专用通道,进行一次全面培训,并为参与商家配备专用免费POS机。

  发放规模和发放时间:

  总规模2000万元,分三轮发放,规模分别为1000万元、500万元和500万元,三轮发放时间分别为6月9日10时、6月16日10时和6月23日10时,前2轮每轮有效期为7天,第3轮有效期为8天。

  发放对象:

  1.在烟台市内参加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购买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等4类商品(以下简称4类商品)的个人消费者。

  2.参与企业由区市推荐+自愿报名方式进行,企业在提交有关材料后均可报名。企业报名日期截至到6月8日10点,逾期不再受理。企业名单经市区商务部门审核后,统一发布。

  发放标准:

  1.消费者在烟台市内家电销售实体店购买4类商品时,按照单件商品销售发票金额,购置2000元(含)以上的可使用300元消费券,购置5000元(含)以上的可使用500元消费券、购置8000元(含)以上的可使用600元消费券。

  2.鼓励家电以旧换新消费,对采取“以旧换新”方式购买以上4类商品的个人消费者,增加100元消费券。回收价格由消费者与回收方协商确定。

  3.促进农村家电消费,对在县(市)及以下门店购买以上4类商品的个人消费者,增加100元消费券,即购置2000元(含)以上的可使用400元消费券,购置5000元(含)以上的可使用600元消费券、购置8000元(含)以上的可使用700元消费券。

  抢券方式:

  消费者须到参与活动商家现场使用云闪付APP,扫描活动二维码进行抢券。每人每轮仅限抢取各种面值消费券1张,抢完为止。消费券分市区(含功能区)和县(市)2个大类,其中市区(含功能区)消费券面值分为300元、500元、600元;县(市)消费券面值分为400元、600元、700元。

  使用方式:

  1.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活动家电销售企业购买以上4类商品时,若单笔消费满足消费券使用规则,可选择使用消费券抵扣相应金额,由销售企业先行核销消费券,政府后续统一承兑相应金额。每笔消费限用1张消费券,对应开具1张发票,严禁拆单拼单。本次活动发放的消费券,在有效期内使用券的订单发生退款时,不可再次使用。

  2.销售企业须留存购买者以下材料:

  (1)个人消费者身份证(正反两面)照片;

  (2)烟台市家电销售企业开具的符合条件的单件家电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日期需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

  (3)Pos机交易小票;

  (4)以旧换新需上传:现场回收照片、旧机回收单(由家电销售企业出具)、旧机接收单(由具备资质的拆解企业出具)、新购家电发票(需备注“家电回收”字样)等资料;

  (5)《烟台市家电消费券核销登记表》。材料按程序审核通过后,向参加活动企业承兑拨付。

  咨询服务:

  涉及支付服务相关疑问,可直接拨打中国银联总公司24小时专业客服电话95516进行咨询。涉及活动参与等相关疑问,可拨打商务部门热线电话6696103进行咨询。

初审编辑:孙毅

责任编辑:张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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