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王瑜
责任编辑:李泽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史宇 通讯员 芝公宣 烟台报道
近日,烟台市芝罘公安刑事处罚了一名高空抛物嫌疑人,但探究该起案件的起因,却令人警醒……
都是冲动惹的祸
8月22日,烟台市芝罘区立交桥派出所接到报警,某居民小区有人从高空扔酒瓶。民警赶赴现场,看到这里的玻璃瓶碎渣撒落一地。
现场的玻璃碎片
案发地为一处居民休闲广场,广场上有健身器材,平时附近居民在此锻炼健身,部分居民也会来此打牌娱乐。据介绍,案发时一些人正在打扑克,突然间楼上一家女住户站在窗边骂人,说一些打牌吵吵影响休息的话……后见玩牌的人爱搭不理,女住户便向窗外抛出一个瓷器摆件,楼下打牌的人依旧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冲动之下又抛掷数枚空啤酒瓶,并致使一人受伤。
嫌疑人指认现场
后续民警展开大量调查工作,取得案件确凿证据,民警对打牌的人批评教育,嫌疑人王某娜对高空抛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民警提醒
高空抛物是一种不文明行为,而且社会危害性极大,2021年3月1日,最新刑法修正案生效,“高空抛物罪”正式入刑。嫌疑人罔顾法律对楼下行人及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法理难容,但就该案而言,这本是一起可以避免发生的刑事案件,打牌的居民也应吸取教训,在娱乐自己的同时,尚需考虑他人的感受,和谐社会需要大家共同来维护和创建。
法制链接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 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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