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召开宣传及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山东省慈善条例》新闻发布会

2021-09-03 20:33:04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田津铭

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会召开现场

烟台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欣培通报相关情况

烟台市慈善总会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赵东丽介绍相关情况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田津铭 烟台报道

  9月3日下午,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宣传及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山东省慈善条例》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烟台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欣培就《山东省慈善条例》主要亮点、烟台市“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及下步工作打算、第六个“中华慈善日”主题活动安排进行了逐一通报,并针对公众关注度高的如何享受慈善捐赠税收优惠、公开募捐活动如何开展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会上,烟台市慈善总会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赵东丽对烟台市慈善总会在“中华慈善日”主题活动期间的具体活动安排、助学项目以及如何提升慈善组织公信力等方面做了介绍。

  《山东省慈善条例》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作为地方性法规,《条例》立足山东实际,对《慈善法》及其配套政策中的一些重要制度进行了整合、细化、补充,强化相关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弘扬慈善文化、规范慈善行为、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慈善,推进“法治慈善”建设、促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自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颁布实施以来,在烟台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大力支持下,烟台市慈善工作在扶贫赈灾、扶老助残、恤幼济困、助学助医等公益事业领域发挥了积极作用。烟台市连续五届荣登“中国百名城市公益慈善指数”星级榜,位居全省前列。五年来,全市共登记、认定慈善组织16家,其中,12家具有公开募捐资格,7家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募集慈善款物9.9亿元,先后组织实施慈善项目215个,救助困难群众113万余人,发挥了慈善事业在第三次分配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实施慈善惠民“五个一”工程,推动慈善资源下沉、服务群众前移,已设立义工管理中心32个,工作站145个,有慈善义工7万余人,注册志愿者117万人。

  下一步,烟台市将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继续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山东省慈善条例》,探索创新,突出特色,创树品牌,继续发挥好社会救助的重要补充作用,让慈善阳光照亮更多困难群众。

  9月5日,将迎来我国第六个“中华慈善日”,烟台市将围绕“汇聚慈善力量,助力乡村振兴”的主题,坚持上下联动、线上线下协同,推出普法宣传、99公益活动、慈善救助、社工融入等四个板块,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系列宣传活动,弘扬慈善文化,展示慈善成果,引导广大慈善力量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助力乡村振兴,推动烟台市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

初审编辑:邢晨

责任编辑: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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