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出台《2021年度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评分细则(试行)》

2021-02-25 14:53:32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苑菲菲 通讯员 孙晓熠 烟台报道

  25日,记者从烟台市水利局获悉,为深入谋划实施2021年河长制湖长制重点工作,探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绩效管理,将工作绩效与评先树优等深度融合,推动全市河长制湖长制提档升级,烟台市日前制定出台《2021年度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评分细则(试行)》,为全年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画出路线图、列出时间表、标出重点项。

  评分内容包括河长制湖长制日常工作内容,分为加分项、扣分项两部分,通过正向激励+反向约束,建立一套全面、客观、公正的工作评分机制,对各区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其中,受到省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经验做法在全国、全省、全市复制推广,争取上级在烟台市召开工作现场会,获得上级激励资金等9项内容被列为工作突出加分项,表现突出的区市将分别给予0.25-5分的加分;在河湖安全、美丽示范河湖建设、河湖健康评估、一河一策编制落实、河湖水域岸线管理利用保护、小型水库与水闸安全运行管理、水土流失防治等9大项重要事项中未按时完成任务、工作不力的,将予以扣分。最终评分结果经市总河长(或市副总河长)审定后,将作为市对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生态河湖指标赋分、河长制湖长制评优表扬和有关项目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烟台市河长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说,2021年,烟台市将通过年初制定督导考评办法、年中进行中期评估、年末召开县级总河长述职会议、进行最终评估等举措,逐步构建起“计划—执行—检查—处理”的闭环管理体系,以结果为导向,干得好多重激励,干得差叠加鞭策,切实推动全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落实、落地、落细、检出动力、评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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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苑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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