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不合格,一票否决!烟台市统一规范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工作

2020-12-02 09:46:21 来源: 烟台日报传媒集团 作者:

  近日,市教育局发文规范全市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工作。今后,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着重考察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育人成效,并向长期工作在教学一线的教师倾斜,提高实际工作年限的考核权重。为减轻教师负担,我市将集中清理表彰、奖励、评比、达标泛滥问题。

  违反师德师风行为

  被查实者取消申报资格

  为人师者,立德树人摆在首位。市教育局强化师德考核前置作用,在中小学教师职称推荐申报环节,实行师德师风前置审核。凡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并被查实的,取消职称申报资格,执行期限视情节轻重,最低不少于24个月。

  今后,职称申报将注重育人业绩,坚持工作实绩和课时量导向。申报中小学(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须具备规定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历,对长期实际性从事班主任工作的一线中小学教师,在职称推荐评审中予以倾斜,其中实际性从事班主任工作(不含折算年限)满30年、20年的一线中小学教师,可优先推荐申报中小学(基层中小学)高级、中级教师职称。

  按照规定,市教育局将重点评价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的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向长期工作在教学一线的教师倾斜,提高实际工作年限的考核权重。强化课时量在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和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中的权重,将完成课时量作为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必要条件。其中,专任教师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的规定:“中小学教师课时量标准,要综合考虑课程的难度、备课时间长短、作业批改量、教学班级和学生数量等因素确定,不同学科每周最低课时量,小学一般不低于12-18节、初中不低于10-16节、高中不低于10-14节。班主任工作量按教师标准课程量的一半计入。走教、任教多学科教师课时量应予以适当照顾。”市教育局明确,申报推荐中小学(基层中小学)高级职称,应在一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累计5年以上达到最低课时量标准,且近3年(含评审当年)均须达到最低课时量标准。教研员每学期到联系学校蹲点驻校教研总时间不少于两周,每年听评课总量不少于60节,视为达到课时量标准。

  乡镇中小学教师

  实行直评直聘政策

  为落实乡村、薄弱学校任教经历,市教育局提出,城镇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师申报高级教师职称,在任期内应有1年及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的经历。其中,工作经历的计算以周年为准,对农村和薄弱学校的界定以市教育局审批备案为准。市教育局派往西藏、新疆、临沂、德州、巫山、长岛、栖霞、海阳、莱阳等地的援外支教教师,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可认定为具有乡村、薄弱学校任教经历。

  在基层中小学任教的教师,可根据自身条件自主选择参加中小学教师职称或基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同年度不得同时申报两种类型的职称。申报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的,允许所教专业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不一致的基层教师参加现任教学科的职称评审,对论文、科研成果不作硬性要求。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实行评聘结合,仅限在基层中小学中聘用(任)。取得基层职称的教师交流聘用到非基层学校,不得按照基层职称聘用(任),不再享受相应的职称和工资待遇。

  此外,针对乡镇中小学教师,实行直评直聘政策。从事乡镇中小学教师工作满10年及以上、符合申报一级教师基本标准条件要求,从事乡镇中小学教师工作满20年及以上、符合申报高级教师基本标准条件要求,从事乡镇中小学教师工作满30年及以上、符合申报正高级教师基本标准条件要求的,可以不受所在学校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取得资格的按规定予以聘任。非乡镇中小学教师交流聘用到乡镇中小学教师岗位工作,经考核符合条件,可不受任职年限、职务级别和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申报相应职称,取得资格后需在乡镇中小学工作5年,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周年的不适用。

  职称申报弄虚作假

  将全市通报

  需要注意的是,对在申报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人员, 市教育局将严肃查处,并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凡有填报假材料,提供假数据、假论文、假成果、假获奖证明或伪造学历、任职年限等情况之一的,取消其申报晋升资格,五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行政处分。

  市教育局要求各区市、学校要根据职称推荐评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完善推荐办法。推荐办法中要突出立德树人导向,重点评价教师教书育人的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创新评价方式,体现分类评价,严禁以简单的投票代替推荐工作。

  为减轻教师负担,市教育局将清理表彰、奖励、评比、达标泛滥问题,建立各类评选表彰(表扬)和教学科研评比项目管理制度,并根据实际动态调整。凡是不在项目目录中的,原则上不允许开展,在职称评审业绩评价中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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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小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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