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泉供热9月1日起开收取暖费 暂定23元/平方米

2020-08-25 10:03:09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蔡云飞 见习记者 王悦霖 通讯员 孙美春 烟台报道

  暑热渐退,2020年-2021年度采暖季即将来临,记者从清泉供热公司获悉,该公司定于9月1日起开始收取暖气费,住宅暂按照建筑面积23元/平方米收取,若本年度相关部门出台新的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多退少补。

  为减少收费期间人员聚集和接触,最大限度保障公众的安全健康和供热服务,已经供过热的用户可采用以下三种方式交费。

  1、微信公众号缴费

  关注“烟台清泉供热”微信公众号绑定用户信息后,可缴纳暖气费并可进行发票查询及供热动态内容查看等。

  2、微信、支付宝缴费

  用户可直接通过微信点击“钱包”-“生活缴费”-“供暖”,然后根据小区区属划分,莱山区热用户请选择“烟台市清泉实业有限公司取暖费”、高新区热用户请选择“烟台高新区热力有限公司(清泉供热)取暖费”,然后再按照相关提示完成缴费。

  3、工行网上银行缴费

  用户可通过关注“清泉供热”微信公众号或登录烟台清泉实业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qingquanshiye.com/)扫描工商网上银行二维码缴费。

  暖气开通方式:

  1、已经供过热但2019—2020年度采暖季报停的用户可通过“清泉供热”微信公众号“客户服务”-“用热申请”提交“暖气开通申请”,供热公司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核实后,用户可在线缴费。

  2、本年度首次开通暖气的用户,需携带身份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于2020年9月1日至11月15日期间的上午:8:00—11:00 ;下午:13:00—15:00(中秋、十一国庆节假日除外)到清泉实业东门警卫室办理缴费的相关手续。

  暖气报停方式:

  往年供热今年不供热的分户控制系统用户,可通过“烟台清泉供热”微信公众号于10月31日前在线办理报停手续。逾期未办理报停手续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及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

  特别提醒,供热入住率的核算截止日期为11月15日,请用户按照限定的时间采用适合的方式缴纳暖气费,以免因为缴费过晚,影响单元入住率的核算及家中暖气正常试压工作。

  另外,缴费时需录入的用户编码可通过往年缴费票据、热力用户证、“烟台清泉供热”微信公众号或在烟台清泉实业有限公司网站中查询。

  缴费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莱山区滨海工业园海霸路66号

  乘车路线:K62路公交车→“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原工贸技师学院)站点下车→路北侧清泉实业东门警卫室。

  咨询热线:5521611、552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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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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