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63名无房户在烟台开发区享受到低门槛公租房

2019-04-30 08:40:00 来源: 烟台日报 作者:

住35平方米房子才交150元房租

1663名无房户在开发区享受到低门槛公租房

  “来开发区之前在网上搜索了一些周边租房信息,准备看房后租一套,没想到来了以后,竟然可以这么便宜地租到公租房。”昨天上午,在烟台润达垃圾处理运营有限公司工作的宋媛美告诉记者,到开发区之前,在网上也搜索过一些申请公租房的条件,觉得自己还要等一段时间,但开发区的公租房政策着实给了他一个惊喜。

  记者了解到,根据《烟台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申请住房保障的外来务工人员需满足3个条件,小宋目前是达不到租赁要求的。“考虑到开发区实际情况,为改善外来务工人员的基本住房需求,扩大保障范围,我们向上级提出申请,将外来务工人员的配租条件进行了调整。”开发区建设交通局工作人员张磊强介绍说,现在只要在开发区依法注册登记的单位工作,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在开发区无自有产权住房的便可以租赁富馨佳苑小区的保障性住房。同时,根据最新公布的《富馨佳苑小区公租房月租金计算标准》,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下公租房:核减后的月租金=房源面积×6.2元/㎡月×70%。以35平方米和58平方米房源为例:核减后仅需151.9元和251.72元,远低于周边小区。

  据了解,目前,开发区建设交通局住房保障中心已将申报住房保障资格并符合政策规定的城市中等偏下、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全部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并且常态化受理住房保障申请。

  “获得保障资格的家庭可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选择在市场租房或承租政府集中建设的富馨佳苑小区保障房。”张磊强介绍,开发区为住房困难家庭准备了充足房源,申请家庭取得保障资格后可随时申请租住保障性住房,或在承租市场房源以后按照政策享受住房租赁补贴,在方便保障对象居住的情况下,大大减轻了住房困难家庭租房的经济压力。目前,开发区已经做到了对达到住房保障资格的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

  据介绍,自2017年下半年开始,开发区面向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提供近2000套房源,由用人单位统一向设在保障房小区内的运营管理公司或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租住申请。

  截至目前,通用富馨佳苑小区保障性住房已经为1663名外来务工人员及新就业无房职工提供过住房保障服务。(记者 邹春霞 通讯员 李良 张磊强)

初审编辑:李泽

责任编辑:张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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