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励100万元!烟台出硬招鼓励发展“首店经济”

2021-10-27 17:27:01 来源:  作者: 王亮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王亮 烟台报道

  近日,烟台市出台《关于支持发展首店经济的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措施》),通过大力发展“首店经济”进一步带动烟台商业发展。《措施》规定,国际、国内知名品牌企业在烟台注册独立法人的山东首店、烟台首店,将可享受多项奖励、培育措施。

  近年来,随着烟台城市商圈加速发展,一大批首店、潮店、旗舰店“蜂拥而至”,大悦城、万达、上市里等核心商圈成为新品首发地、潮流聚集地,烟台城市商业影响力得到了有力提升。

  为进一步提升商业氛围,《措施》提出,支持品牌首店入驻,对国际知名品牌或国内知名品牌企业在烟台注册独立法人的山东首店、烟台首店,并与招引企业(商业设施运营单位)签订2年以上入驻协议,对品牌企业予以支持。其中,国际知名品牌企业开设山东首店,最高给予100万元奖励;国际知名品牌企业开设烟台首店,或国内知名品牌企业开设山东首店,最高给予30万元奖励;国际知名品牌授权代理商开设烟台首店,或国内知名品牌企业开设烟台首店,最高给予20万元奖励。

  支持品牌首店建设。对国际知名品牌或国内知名品牌企业在烟台注册独立法人的品牌企业,并与招引企业(商业设施运营单位)签订2年以上入驻协议,对其装修(含设备购置及配套硬件设施建设)成本超过50万元的,按照项目核定实际投资总额的30%给予一次性支持。其中,国际知名品牌企业开设山东首店,最高给予50万元补助;国际知名品牌企业开设烟台首店,或国内知名品牌企业开设山东首店,最高给予20万元补助;国际知名品牌授权代理商开设烟台首店,或国内知名品牌企业开设烟台首店,最高给予10万元补助。国际和国内知名品牌企业开设首店后,在烟台市内接续开设连锁品牌门店,装修成本(含设备购置及配套硬件设施建设)超过30万元的,按照项目核定实际投资总额的20%给予一次性支持,最高给予5万元补助。

  支持品牌首店运营。对在烟台注册独立法人的国际知名品牌首店和国内知名品牌首店及其接续开设的连锁店,并与招引企业(商业设施运营单位)签订2年以上入驻协议,年营业额200万元以上(含),对品牌企业给予连续2年租金补助,第一年、第二年分别按照当年实际支付租金费用的50%、30%予以补助,单年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措施》还规定,支持有国际影响力的高端知名品牌、设计师品牌、高级定制品牌等在烟首发新品。对国际品牌和国内品牌在烟台开展大型新品发布活动,按照活动的场租和展场搭建总费用的50%,给予每年最高100万元补助。

  此外,烟台还将在市级商务发展政策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专项用于促进首店经济。

  除了真金白银奖励,烟台还将推出“即审即享”服务、开辟“绿色通道”等一系列培育措施,通过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进驻烟台的品牌首店发展。

  《措施》规定,对品牌首店入驻和开业涉及的规划、建设、通关、消防、质检、食品经营、市政市容等审批事项实行会商制度,开启“绿色通道”,帮助品牌首店解决落地经营等问题。在烟台“政企通”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开通首店申报直通服务,首店品牌企业通过网上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享受“即审即享”服务。

  引得来,更要留得住、开得旺。《措施》提出,积极发展重点商圈,集聚品牌首店。加快市区商业网点的规划修编,坚持改造传统商圈与培育新兴商圈相结合、调整空间布局与优化商业业态相统一,以市区商业中心区大型商业综合体、特色商业街区和星级酒店群为载体,吸引国际品牌专卖店、旗舰店入驻,形成品牌集聚效应。

  关于品牌首店的评价认定,《措施》做出了明确规定。国际知名品牌是指在中国行政区域(含港澳台地区)内进行登记注册的外资企业旗下品牌。国内品牌是指在中国行政区域(不含港澳台地区)内进行登记注册的内资企业旗下品牌。品牌首店首发的认定需以市商务局认可的行业协会或聘请的第三方评审机构认定为准,对品牌首店首发进行综合评估、审核。审核结果由市商务局复核,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认定。

初审编辑:王亮

责任编辑: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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