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推行“1+3+3”跨部门综合监管模式,为网络直播带货高质量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2024-06-14 16:01:33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屈晨晨

  大众网记者 屈晨晨 通讯员 莫言 烟台报道

  近年来,烟台聚焦网络直播带货领域,探索推行“1+3+3”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模式,着力规范网络直播带货市场秩序,持续做强直播电商新业态,推动全市2023年度网络零售额实现554.1亿元、增长26.9%。烟台网络直播带货跨部门综合监管被山东省确定为“揭榜挂帅”重点改革试点。

  “1”聚焦制度端,构建一整套网络直播带货跨部门综合监管体系

  市场监管联合网信等部门印发实施《烟台市网络直播带货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工作方案》,在烟台市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框架下,建起全市网络直播带货跨部门综合监管协同联动机制、会商协作机制和市场监管系统网络直播带货综合监管执法机制。编制印发《烟台市网络直播带货跨部门综合监管职责任务清单》《烟台市网络直播带货综合监管事项清单》《烟台市网络直播带货跨部门综合监管合规指引(试行)》,研究制定《烟台市网络交易经营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办法》,坚持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全面压实各级各相关部门网络直播带货监管责任,基本构建起上下贯通、协同联动的网络直播带货跨部门综合监管体系。

  “3”聚焦监管端,推进“智慧+协同+全链”三位一体综合监管

  打造烟台市网络交易市场实时监测平台,强化智慧监管。与第三方合作建成烟台网络交易市场实时监测平台,监测范围覆盖抖音、快手、淘宝等主流直播平台,运用数据采集、RPA机器人和电子证据等技术,对直播带货活动开展定期监测和“6.18”“双十一”等专项监测。目前,已将2.4万余个直播账号纳入监测平台,其中百万以上粉丝的主播账号129个,今年已对粉丝量靠前及重点行业领域的296个直播带货账号、864场次直播活动进行监测,发现涉嫌违法线索72条,及时派发属地部门核查处理。

  依托烟台涉企联合检查平台,强化协同监管。市政府办公室牵头部署通用移动检查系统,应用“山东通”运行“烟台涉企联合检查平台”。市场监管牵头会同税务等部门,探索运用平台开展直播带货领域双随机联合抽查和综合监管执法,实现入企计划“云提报”、检查信息“云匹配”、入企检查“云打卡”、检查结果“云共享”、企业意见“云反馈”。目前,平台已纳入直播带货企业4316户、个体工商户2513户。盯紧“粉丝过百万、食品和化妆品经营以及其他直播带货单位”等风险较高的类别,重点围绕11项检查内容,组织双随机联合抽查直播带货主体143户,发现问题责令改正4户,正在调查处理1户;开展市级直播带货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6批次,检验结果全部合格;税务部门重点配合抽查19户粉丝过百万及食品行业直播带货主体,发现6户存在多列经费、收入申报不及时等问题,已组织实际入库金额9.1万元。

  推进“网络+监管”治本攻坚行动,强化全链监管。针对网络直播带货链条长、关联多、涉及面广的特点,今年4月份,印发实施《“网络+监管”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聚焦网络直播、社交电商、APP、小程序等网络交易新业态、新模式,统筹全局17个监管业务条线,构建起线上线下一体化、业务领域全覆盖的网络市场治理新格局。行动以来,已查处涉网络案件34件,其中移交1件,正在查处2件,结案29件,罚没款45.5万元。

  “3”聚焦主体端,打造标准引领、合规指引、基地教育“三位一体”行业规范模式

  标准引领促规范。市场监管部门牵头编制《电子商务直播售货行为规范》(烟台地方标准),于2024年3月份颁布实施。围绕直播售货的基本要求、产品要求、平台内经营者要求、直播销售员要求、直播信息要求、服务要求、持续改进等方面,制定了一套适用于烟台电子商务直播售货行为的标准,推动直播带货行业经营活动向规范化和标准化发展。

  合规指引促规范。市场监管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编发《烟台市网络直播带货活动合规指引》,聚焦网络直播营销平台、平台内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带货主播、主播服务机构,明确5类网络直播带货主体合规要求、17项网络直播带货商品或推销服务合规要求以及5方面网络直播带货主体营销行为合规要求,引导网络直播带货主体依法履行责任义务,规范开展经营活动。

  基地教育促规范。由烟台市创建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烟台科技学院共同发起,吸引35家知名电商企业、电商协会参与,共同建立了赋能电商企业直播培训基地,推动政府、协会、企业多方联动、资源共享,构建直播电商人才培养体系。筹办网络主播大赛,大赛期间举办全市网络主播合规普法教育培训,以大赛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引导促进直播带货行业规范发展。

初审编辑:蔡云飞

责任编辑:李波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