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孙毅
责任编辑:李波
大众网记者 曲津慧 烟台报道
近日,为进一步推动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质增效,烟台市印发《烟台市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对今后三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出了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
《方案》提出,2023年,烟台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实现全覆盖,全市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公共机构10个、示范区市1个、示范街道(乡镇)1个、示范社区(村庄)15个,全市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达到93%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2024年,区市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到50%以上,市区基本建成可回收物收运体系,全市新增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公共机构15个、示范区市2个、示范街道(乡镇)3个、示范社区(村庄)20个,全市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达到95%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6%。2025年,市区建成区进一步规范生活垃圾分类前端投放、中端运输、末端处理运行体系,其他区市建成区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全市新增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公共机构30个,新增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市2个、示范街道(乡镇)6个、示范社区(村庄)30个,全市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达到98%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7%。
《方案》明确,要实施垃圾源头减量,倡导绿色生活,到2025年底,全市所有酒店、住宿等场所将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要规范前端投放,在居民小区开展撤桶并点工作,设置与收集范围内各类生活垃圾产生量相匹配的投放点和收集容器,并设立分类公示牌;要强化中端收运,建立健全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相衔接的新能源运输网络,实行“定车辆、定路线、定时间”的公交化分类收运方式,2025年底前,全市新增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分类运输车辆100辆以上;要完善末端处置,推广静脉产业园建设模式,鼓励各地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为基础,将厨余垃圾、建筑垃圾、大件垃圾等利用处置项目纳入综合处置基地;要深化宣传教育,常态化开展垃圾分类进机关、进学校等宣讲活动。广泛动员社区工作者、网格员建立1个指导员包投放点指导、N个志愿者包户辅导的垃圾分类工作指导网络;要研究制定分类示范公共机构、示范区市、示范街道(乡镇)、示范社区(村庄)创建标准,组织各机关、各行业部门、各基层单位强化示范创建,争创“烟台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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