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孙毅
责任编辑:张其天
案件调解成功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王丽 通讯员 郭宏伟 赵振宇 烟台报道
“市法院的法官尽职尽责,帮助我们化解了纠纷,太感谢了。”案件成功调解后,大连某外商独资企业与烟台某上市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同时向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栾海宁法官竖起了大拇指。
原来,两公司因货款及维修问题多年协商未果,2020年原告一纸诉状将被告告至大连地区某法院,因管辖权问题历经一审、二审,最终案件于2022年3月移送至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由民三庭法官栾海宁负责审理。双方为管辖已经打了近两年官司,满腹怨言,互相极不信任。
本案中,原告起诉被告欠付数笔货款,被告反诉原告所供货物存在质量问题要求索赔,而双方自2004年至2019年间进行多笔屏蔽泵买卖,合同订单、收发货凭证、账目往来繁多。
为彻底查清事实、厘清争议,栾海宁组织双方当事人对15年间交易往来进行对账,原告为证明自己主张,开车从大连拉来了二十多箱账簿和交易凭证,并携带电脑当庭展示财务系统,被告也将多笔付款证据搬至法院,证据交换、账目核对耗时两天。
通过逐年逐项逐笔对双方账目及交易往来进行梳理,双方当事人加强了相互理解,一周之内就达成了一致调解意向,并在法官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一揽子解决了货款和质量问题,并妥善协调了因案件移送引发的诉讼费和保全等问题。
下一步,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始终坚持平等保护国内外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原则,积极优化诉讼服务,便利、高效审理案件,以促进市场主体公平、自由竞争,维护交易行为效力,规范市场交易秩序,进一步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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